汉书 · 卷二十一下·律历志第一下
西汉 · 班固 撰 [志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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统母日法八十一。元始黄钟初九自乘,一龠之数,得日法。
闰法十九,因为章岁。合天地终数,得闰法。
统法一千五百三十九。以闰法乘日法,得统法。
元法四千六百一十七。参统法,得元法。
会数四十七。参天九,两地十,得会数。
章月二百三十五。五位乘会数,得章月。
月法二千三百九十二。推大衍象,得月法。
通法五百九十八。四分月法,得通法。
中法十四万五百三十。以章月乘通法,得中法。
周天五十六万二千一百二十。以章月乘月法,得周天。
岁中十二。以三统乘四时,得岁中。
月周二百五十四。以章月加闰法,得月周。
朔望之会百三十五。参天数二十五,两地数三十,得朔望之会。
会月六千三百四十五。以会数乘朔望之会,得会月。
统月一万九千三十五。参会月,得统月。
元月五万七千一百五。参统月,得元月。
章中二百二十八。以闰法乘岁中,得章中。
统中一万八千四百六十八。以日法乘章中,得统中。
元中五万五千四百四。参统中,得元中。
策余八千八十。什乘元中,以减周天,得策余。
周至五十七。参闰法,得周至。
纪母。
木金相乘为十二,是为岁星小周。小周乘“坤”策,为千七百二十八,是为岁星岁数。
见中分二万七百三十六。
积中十三,中余百五十七。
见中法一千五百八十三。见数也。
见闰分万二千九十六。
积月十三,月余一万五千七十九。
见月法三万七十七。
见中日法七百三十万八千七百一十一。
见月日法二百四十三万六千二百三十七。
金火相乘为八,又以火乘之为十六而小复。小复乘“乾”策,为三千四百五十六,是为太白岁数。
见中分四万一千四百七十二。
积中十九,中余四百一十三。
见中法二千一百六十一。复数。
见闰分二万四千一百九十二。
积月十九,月余三万二千三十九。
见月法四万一千五十九。
晨中分二万三千三百二十八。
积中七,中余千七百一十八。
夕中分一万八千一百四十四。
积中八,中余八百五十六。
晨闰分万三千六百八。
积月十一,月余五千一百九十一。
夕闰分万五百八十四。
积月八,月余二万六千八百四十八。
见中日法九百九十七万七千三百三十七。
见月日法三百三十二万五千七百七十九。
土木相乘而合经纬为三十,是为镇星小周。小周乘“坤”策,为四千三百二十,是为镇星岁数。
见中分五万一千八百四十。
积中十二,中余一千七百四十。
见中法四千一百七十五。见数也。
见闰分三万二百四十。
积月十二,月余六万三千三百。
见月法七万九千三百二十五。
见中日法一千九百二十七万五千九百七十五。
见月日法六百四十二万五千三百二十五。
火经特成,故二岁而过初,三十二过初为六十四岁而小周。
小周乘“乾”策,则太阳大周,为一万三千八百二十四岁,是为荧惑岁数。
见中分十六万五千八百八十八。
积中二十五,中余四千一百六十三。
见中法六千四百六十九。见数也。
见闰分九万六千七百六十八。
积月二十六,月余五万二千九百五十四。
见月法一十二万二千九百一十一。
见中日法二千九百八十六万七千三百七十三。
见月日法九百九十五万五千七百九十一。
水经特成,故一岁而及初,六十四及初而小复。小复乘“坤”策,则太阴大周,为九千二百一十六岁,是为辰星岁数。
见中分十一万五百九十二。
积中三,中余二万三千四百六十九。
见中法二万九千四十一。复数也。
见闰分六万四千五百一十二。
积月三,月余五十一万四百二十三。
见月法五十五万一千七百七十九。
晨中分六万二千二百八。
积中二,中余四千一百二十六。
夕中分四万八千三百八十四。
积中一,中余一万九千三百四十三。
晨闰分三万六千二百八十八。
积月二,月余十一万四千六百八十二。
久闰分二万八千二百二十四。
积月一,月余三十九万五千七百四十一。
见中日法一亿三千四百八万二千二百九十七。
见月日法四千四百六十九万四千九十九。
合太阴太阳之岁数而中分之,各万一千五百二十。阳施其气,阴成其物。以星行率减岁数,余则见数也。
东九西七乘岁数,并九七为法,得一,金、水晨夕岁数。
以岁中乘岁数,是为星见中分。
星见数,是为见中法。
以岁闰乘岁数,是为星见闰分。
以章岁乘见数,是为见月法。
以元法乘见数,是为见中日法。
以统法乘见数,是为见月日法。
五步木,晨始见,去日半次。顺,日行十一分度二,百二十一日。始留,二十五日而旋。逆,日行七分度一,八十四日。复留,二十四日三分而旋。复顺,日行十一分度二,百一十一日有百八十二万八千三百六十二分而伏。凡见三百六十五日有百八十二万八千三百六十五分,除逆,定行星三十度百六十六万一千二百八十六分。凡见一岁,行一次而后伏。日行不盈十一分度一。伏三十三日三百三十三万四千七百三十七分,行星三度百六十七万三千四百五十一分。一见,三百九十八日五百一十六万三千一百二分,行星三十三度三百三十三万四千七百三十七分。通其率,故曰日行千七百二十八分度之百四十五。
金,晨始见,去日半次。逆,日行二分度一,六日,始留,八日而旋。始顺,日行四十六分度三十三,四十六日。顺,疾,日行一度九十二分度十五,百八十四日而伏。凡见二百四十四日,除逆,定行星二百四十四度。伏,日行一度九十二分度三十三有奇。伏八十三日,行星百一十三度四百三十六万五千二百二十分。凡晨见、伏三百二十七日,行星三百五十七度四百三十六万五千二百二十分。夕始见,去日半次。顺,日行一度九十二分度十五,百八十一日百七分日四十五。顺,迟,日行四十六分度三十三,四十六日。始留,七日百七分日六十二分而旋。逆,日行二分度一,六日而伏。凡见二百四十一日,除逆,定行星二百四十一度。伏,逆,日行八分度七有奇。伏十六日百二十九万五千三百五十二分,行星十四度三百六万九千八百六十八分。一凡夕见伏,二百五十七日百二十九万五千三百五十一分,行星二百二十六度六百九十万七千四百六十九分。一复,五百八十四日百二十九万五千三百五十二分。行星亦如之,故曰日行一度。
土,晨始见,去日半次。顺,日行十五分度一,八十七日。始留,三十四日而旋。逆,日行八十一分度五,百一日。复留,三十三日八十六万二千四百五十五分而旋。复顺,日行十五分度一,八十五日而伏。凡见三百四十日八十六万二千四百五十五分,除逆,定余行星五度四百四十七万三千九百三十分。伏,日行不盈十五分度三。三十七日千七百一十七万一百七十分,行星七度八百七十三万六千五百七十分。一见,三百七十七日千八百三万二千六百二十五分,行星十二度千三百二十一万五百分。通其率,故曰日行四千三百二十分度之百四十五。
火,晨始见,去日半次,顺,日行九十二分度五十三,二百七十六日,始留,十日而旋。逆,日行六十二分度十七,六十二日。复留,十日而旋。复顺,日行九十二分度五十三,二百七十六日而伏。凡见六百三十四日,除逆,定行星三百一度。伏,日行不盈九十二分度七十三,伏百四十六日千五百六十八万九千七百分,行星百一十四度八百二十一万八千五分。一见,七百八十日千五百六十八万九千七百分,凡行星四百一十五度八百二十一万八千五分。通其率,故曰日行万三千八百二十四分度之七千三百五十五。
水,晨始见,去日半次。逆,日行二度,一日。始留,二日而旋。顺,日行七分度六,七日。顺,疾,日行一度三分度一,十八日而伏。凡见二十八日,除逆,定行星二十八度。伏,日行一度九分度七有奇,三十七日一亿二千二百二万九千六百五分,行星六十八度四千六百六十一万一百二十八分。凡晨见、伏,六十五日一亿二千二百二万九千六百五分,行星九十六度四千六百六十一万一百二十八分。夕始见,去日半次。顺,疾,日行一度三分度一,十六日二分日一。顺,迟,日行七分度六,七日。留,一日二分日一而旋。逆,日行二度,一日而伏。凡见二十六日,除逆,定行星二十六度。伏,逆,日行十五分度四有奇,二十四日,行星六百五千八百六十六万二千八百二十分。凡夕见伏,五十日,行星十九度七千五百四十一万九千四百七十七分。一复,百一十五日一亿二千二百二万九千六百五分。行星亦如之,故曰日行一度。
统术推日月元统,置太极上元以来,外所求年,盈元法除之,余不盈统者,则天统甲子以来年数也。盈统,除之,余则地统甲辰以来年数也。又盈统,除之,余则人统甲申以来年数也。各以其统首日为纪。
推天正,以章月乘入统岁数,盈章岁得一,名曰积月,不盈者名曰闰余。闰余十二以上,岁有闰。求地正,加积月一;求入正,加二。
推正月朔,以月法乘积月,盈日法得一,名曰积日,不盈者名曰小余。小余三十八以上,其月大。积日盈六十,除之,不盈者名曰大余。数从统首日起,算外,则朔日也。求其次月,加大余二十九,小余四十三。小余盈日法得一,从大余,数除如法。求弦,加大余七,小余三十一。求望,倍弦。
推闰余所在,以十二乘闰余,加七得一。盈章中,数所得,起冬至,算外,则中至终闰盈。中气在朔若二日,则前月闰也。
推冬至,以策余乘入统岁数,盈弦法得一,名曰大余,不盈者名曰小余。除数如法,则所求冬至日也。
求八节,加大余四十五,小余千一十。求二十四气,三其小余,加大余十五,小余千一十。
推中部二十四气,皆以元为法。
推五行,其四行各七十三日,统法分之七十七。中央各十八日,统法分之四百四。冬至后,中央二十七日六百六分。
推合晨所在星,置积日,以统法乘之,以十九乘小余而并之。盈周天,除去之;不盈者,令盈统法得一度。数起牵牛,算外,则合晨所入星度也。
推其日夜半所在星,以章岁乘月小余,以减合晨度。小余不足者,破全度。
推其月夜半所在星,以月周乘月小余,盈统法得一度,以减合晨度。
推诸加时,以十二乘小余为实,各盈分母为法,数起于子,算外,则所加辰也。
推月食,置会余岁积月,以二十三乘之,盈百三十五,除之。不盈者,加二十三得一月,盈百三十五,数所得,起其正,算外,则食月也。加时,在望日冲辰。
纪术推五星见复,置太极上元以来,尽所求年,乘大终见复数,盈岁数得一,则定见复数也。不盈者名曰见复余。见复余盈其见复数,一以上见在往年,倍一以上,又在前往年,不盈者在今年也。
推星所见中次,以见中分乘定见复数,盈见中法得一则积中也。不盈者名曰中余。以元中除积中,余则中元余也。以章中除之,余则入章中数也。以十二除之,余则星见中次也。中数从冬至起,次数从星纪起,算外,则星所见中次也。
推星见月,以闰分乘定见复数,以章岁乘中余从之,盈见月法得一,并积中,则积月也。不盈者名曰月余。以元月除积月余,名曰月元余。以章月除月元余,则入章月数也。以十二除之,至有闰之岁,除十三入章。三岁一闰,六岁二闰,九岁三闰,十一岁四闰,十四岁五闰,十七岁六闰,十九岁七闰。不盈者数起于天正,算外,则星所见月也。
推至日,以中法乘中元余,盈元法得一,名曰积日,不盈者名曰小余。小余盈二千五百九十七以上,中大。数除积日如法,算外,则冬至也。
推朔日,以月法乘月元余,盈日法得一,名曰积日,余名曰小余。小余三十八以上,月大。数除积日如法,算外,则星见月朔日也。
推入中次日度数,以中法乘中余,以见中法乘其小余并之。盈见中日法得一,则入中日入次度数也。中以至日数,次以次初数,算外,则星所见及日所在度数也。求夕,在日后十五度。
推入月日数,以月法乘月余,以见月法乘其小余并之,盈见月日法得一,则入月日数也。并之大余,数除如法,则见日也。
推后见中,加积中于中元余,加后中余于中余,盈其法得一,从中元余,除数如法,则后见中也。
推后见月,加积月于月元余,加后月余于月余,盈其法得一,从月元余,除数如法,则后见月也。
推至日及人中次度数,如上法。
推朔日及入月数,如上法。
推晨见加夕,夕见加晨,皆如上法。
推五步,置始见以来日数,至所求日,各以其行度数乘之。其星若日有分者,分子乘全为实,分母为法。其两有分者,分母分度数乘全,分子从之,令相乘为实,分母相乘为法,实如法得一,名曰积度。数起星初见星宿所在宿度,算外,则星所在宿度也。
岁术推岁所在,置上元以来,外所求年,盈岁数,除去之,不盈者以百四十五乘之,以百四十四为法,如法得一,名曰积次,不盈者名曰次余。积次盈十二,除去之,不盈者名曰定次。数从星纪起,算尽之外,则所在次也。欲知太岁,以六十除积次,余不盈者,数从丙子起,算尽之外,则太岁日也。
赢缩。传曰:“岁弃其次而旅于明年之次,以害鸟帑,周、楚恶之。”五星之赢缩不是过也。过次者殃大,过舍者灾小,不过者亡咎。次度。六物者,岁时日月星辰也。辰者,日月之会而建所指也。
星纪,初斗十二度,大雪。中牵牛初,冬至。于夏为十一月,商为十二月,周为正月。终于婺女七度。
玄枵,初婺女八度,小寒。中危初,大寒。于夏为十二月,商为正月,周为二月。终于危十五度。
诹訾,初危十六度,立春。中营室十四度,惊蛰。今日雨水,于夏为正月,商为二月,周为三月。终于奎四度。
降娄,初奎五度,雨水。今日惊蛰。中娄四度,春分。于夏为二月,商为三月,周为四月。终于胃六度。
大梁,初胃七度,谷雨。今日清明。中昴八度,清明。今日谷雨,于夏为三月,商为四月,周为五月。终于毕十一度。
实沈、初毕十二度,立夏。中井初,小满。于夏为四月,商为五月,周为六月。终于井十五度。
鹑首,初井十六度,芒种。中井三十一度,夏至。于夏为五月。商为六月,周为七月。终于柳八度。
鹑火,初柳九度,小暑。中张三度,大暑。于夏为六月,商为七月,周为八月。终于张十七度。
鹑尾,初张十八度,立秋。中冀十五度,处暑。于夏为七月,商为八月,周为九月。终于轸十一度。
寿星,初轸十二度,白露。中角十度,秋分。于夏为八月,商为九月,周为十月。终于氐四度。
大火,初氐五度,寒露。中房五度,霜降。于夏为九月,商为十月,周为十一月。终于尾九度。
析木,初尾十度,立冬。中箕七度,小雪。于夏为十月,商为十一月,周为十二月。终于斗十一度。
角十二。亢九。氐十五。房五。心五。尾十八。箕十一。
东七十五度。
斗二十六。牛八。女十二。虚十。危十七。营室十六。壁九。
北九十八度。
奎十六。娄十二。胃十四。昴十一。毕十六。觜二。参九。
西八十度。
井三十三。鬼四。柳十五。星七。张十八。翼十八。轸十七。
南百一十二度。
九章岁为百七十一岁,而九道小终。九终千五百三十九岁而大终。三终而与元终。进退于牵牛之前四度五分。九会。阳以九终,故曰有九道。阴兼而成之,故月有十九道。阳名成功,故九会而终。四营而成易,故四岁中余一,四章而朔余一,为篇首,八十一章而终一统。
一,甲子元首。汉太初元年。十,辛酉。十九,己未。二十八,丁巳。三十七,乙卯。四十六,壬子。五十五,庚戌。六十四,戊申。七十三,丙午,中。
甲辰二统。辛丑。己亥。丁酉。乙未。壬辰。庚寅。戊子。丙戌,季。
甲申三统。辛巳。乙卯。丁丑。文王四十二年。乙亥。[微二十六年]。壬申。庚午。戊辰。丙寅,孟。愍二十二年。
二,癸卯。十一,辛丑。二十,己亥。二十九,丁酉。三十八,甲午。四十七,壬辰。五十六,庚寅。六十五,戊子。七十四,乙酉,中。
癸未。辛巳。己卯。丁丑。甲戌。壬申。庚午。戊辰。乙丑,季。
癸亥。辛酉。己未。丁巳。周公五年。甲寅。
壬子。庚戌。戊申。元四年。乙巳,孟。
三,癸未。十二,辛巳。二十一,己卯。三十,丙子。三十九,甲戌。四十八,壬申。五十七,庚午。六十六,丁卯。七十五,乙丑,中。
癸亥。辛酉。己未。丙辰。甲寅。壬子。庚戌。丁未。乙巳,季。
癸卯。辛丑。己亥。丙申。甲午。壬辰。庚寅。成十二年。丁亥。乙酉,孟。
四,癸亥。[初元二年]。十三,辛酉。二十二,戊午。三十一,丙辰。四十,甲寅。四十九,壬子。五十八,己酉。六十七,丁未。七十六,乙巳,中。
癸卯。辛丑。戊戌。丙申。甲午。壬辰。己丑。丁亥。乙酉,季。
癸未。辛巳。戊寅。丙子。甲戌。壬申。[惠三十八年]。己巳。丁卯。乙丑,孟。
五,癸卯。河平元年。十四,庚子。二十三,戊戌。三十二,丙申。
四十一,甲午。五十,辛卯。五十九,己丑。六十八,丁亥。七十七,乙酉,中。
癸未。庚辰。戊寅。丙子。甲戌。辛未。己巳。丁卯。乙丑,季。
癸亥。庚申。戊午。丙辰。甲寅。献十五年。辛亥。己酉。丁未。乙巳,孟。楚元三年。
六,壬午。十五,庚辰。二十四,戊寅。三十三,丙子。四十二,癸酉。五十一,辛未。六十,己巳。六十九,丁卯。七十八,甲子,中。
壬戌。庚申。戊午。丙辰。癸丑。辛亥。巳酉。丁未。甲辰,季。
壬寅。庚子。戊戌。丙申。炀二十四年。癸巳。辛卯。己丑。丁亥。康四年。甲申,孟。
七,壬戌。始建国三年。十六,庚申。二十五,戊午。三十四,乙卯。四十三,癸丑。五十二,辛亥。六十一,己酉。七十,丙午。七十九,甲辰,中。
壬寅。庚子。戊戌。乙未。癸巳。辛卯。己丑。丙戌。甲申,季。
壬午。庚辰。戌寅。乙亥。癸酉。辛未。己巳。定七年。丙寅。甲子,孟。
八,壬寅。十七,庚子。二十六,丁酉。三十五,乙未。四十四,癸巳。五十三,辛卯。六十二,戊子。七十一,丙戌。八十,甲申,中。
壬午。庚辰。丁丑。乙亥。癸酉。辛未。戊辰。丙寅。甲子,季。
壬戌。庚申。丁巳。乙卯。癸丑。辛亥。僖五年。戊申。丙午。甲辰,孟。
九,壬午。十八,己卯。二十七,丁丑。三十六,乙亥。四十五,癸酉。五十四,庚午。六十三,戊辰。七十二,丙寅。八十一,甲子,中。
壬戌。己未。丁巳。乙卯。癸丑。庚戌。戊申。丙午。甲辰,季。
壬寅。己亥。丁酉。乙未。癸巳。懿九年。庚寅。戊子。丙戌。甲申,孟。元朔六年。
推章首朔旦冬至日,置大余三十九,小余六十一,数除如法,各从其统首起。求其后章,当加大余三十九,小余六十一,各尽其八十一章。
推篇,大余亦如之,小余加一。求周至,加大余五十九,小余二十一。
世经《春秋》昭公十七年“郯子来朝”,《传》曰:昭子问少昊氏鸟名何故,对曰:“吾祖也,我知之矣。昔者,黄帝氏以云纪,故为云师而云名;炎帝氏以为纪,故为火师而火名;共工氏以水纪,故为水师而水名;太昊氏以龙纪,故为龙师而龙名。我高祖少昊挚之立也,凤鸟适至,故纪于鸟,为鸟师而鸟名。”言郯子据少昊受黄帝,黄帝受炎帝,炎帝受共工,共工受太昊,故先言黄帝,上及太昊。稽之于《易》,炮牺、神农、黄帝相继之世可知。
太昊帝《易》曰:“炮牺氏之王天下也。”言炮牺继天而王,为百王先,首德始于木,故为帝太昊。作罔罟以田渔,取牺牲,故天下号曰炮牺氏。《祭典》曰:“共工氏伯九域。”言虽有水德,在火、木之间,其非序也。任知刑以强,故伯而不王。秦以水德,在周、汉木火之间。周人迁其行序,故《易》不载。
炎帝《易》曰:“炮牺氏没,神农氏作。”言共工伯而不王,虽有水德,非其序也。以火承木,故为炎帝。教民耕农,故天下号曰神农氏。
黄帝《易》曰:“神农氏没,黄帝氏作。”火生土,故为土德。与炎帝之后战于坂泉,遂王天下。始垂衣裳,有轩、冕之服,故天下号曰轩辕氏。
少昊帝《孝德》曰少昊曰清。清者,黄帝之子清阳也,是其子孙名挚立。土生金,故为金德,天下号曰金天氏。周迁其乐,故《易》不载,序于行。
颛顼帝《春秋外传》曰:少昊之衰,九黎乱德,颛顼受之,乃命重黎。苍林昌意之子也。金生水,故为水德。天下号曰高阳氏。周迁其乐,故《易》不载,序于行。
帝喾《春秋外传》曰:颛顼之所建,帝喾受之。清阳玄嚣之孙也。水生木,故为木德。天下号曰高辛氏。帝挚继之,不知世数。周迁其乐,故《易》不载。周人禘之。
唐帝《帝系》曰:帝喾四妃,陈丰生帝尧,封于唐。盖高辛氏衰,天下归之。木生火,故为火德,天下号曰陶唐氏。让天下于虞,使子朱处于丹渊为诸侯。即位七十载。
虞帝《帝系》曰:颛顼生穷蝉,五世而生瞽叟,瞽叟生帝舜,处虞之妫汭,尧嬗以天下。火生土,故为土德。天下号曰有虞氏。让天下于禹,使子商均为诸侯。即位五十载。
伯禹《帝系》曰:颛顼五世而生鲧,鲧生禹,虞舜嬗以天下。土生金,故为金德。天下号曰夏后氏。继世十七王,四百三十二岁。
成汤《书经·汤誓》:汤伐夏桀。金生水,故为水德。天下号曰商,后曰殷。
《三统》,上元至伐桀之岁,十四万一千四百八十岁,岁在大火房五度,故《传》曰:“大火,阏伯之星也,实纪商人。”后为成汤,方即世崩没之时,为天子用事十三年矣。商十二月乙丑朔旦冬至,故《书序》曰:“成汤既没,太甲元年,使伊尹作《伊训》。”《伊训》篇曰:“惟太甲元年十有二月乙丑朔,伊尹祀于先王,诞资有牧方明。”言虽有成汤、太丁、外丙之服,以冬至越茀祀先王于方明以配上帝,是朔旦冬至之岁也。后九十五岁,商十二月甲申朔旦冬至,亡余分,是为孟统。自伐桀至武王伐纣,六百二十九岁,故《传》曰殷“载祀六百”。
《殷历》曰:当成汤方即世用事十三年,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,终六府首。当周公五年,则为距伐桀四百五十八岁,少百七十一岁,不盈六百二十九。又以夏时乙丑为甲子,计其年乃孟统后五章,癸亥朔旦冬至也。以为甲子府首,皆非是。凡殷世继嗣三十一王,六百二十九岁。
《四分》,上元至伐桀十三万二千一百一十三岁,其八十八纪,甲子府首,入伐桀后百二十七岁。
《春秋历》,周文王四十二年十二月丁丑朔旦冬至,孟统之二会首也。后八岁而武王伐纣。
武王《书经·牧誓》:武王伐商纣。水生木,故为木德。天下号曰周室。
《三统》,上元至伐纣之岁,十四万二千一百九岁,岁在鹑火张十三度。文王受命九年而崩,再期,在大祥而伐纣,故《书序》曰:“惟十有一年,武王伐纣,作《太誓》。”八百诸侯会。还归二年,乃遂伐纣克殷,以箕子归,十三年也。故《书序》曰:“武王克殷,以箕子归,作《洪范》。《洪范》篇曰:“惟十有三祀,王访于箕子。”自文王受命而至此十三年,岁亦在鹑火,故《传》曰:“岁在鹑火,则我有周之分野也。”师初发,以殷十一月戊子,日在析木箕七度,故《传》曰:“日在析木。”是夕也,月在房五度。房为天驷,故《传》曰:“月在天驷。”后三日得周正月辛卯朔,合辰在斗前一度,斗柄也,故《传》曰:“辰在斗柄。”明日壬辰,晨星始见。癸巳武王始发,丙午还师,戊午度于孟津。孟津去周九百里,师行三十里,故三十一日而度。明日己未冬至,晨星与婺女伏,历建星及牵牛,至于婺女天鼋之首,故《传》曰:“星在天鼋。”《周书·武成》篇:“惟一月壬辰,旁死霸,若翌日癸巳,武王乃朝步自周,于征伐纣。”《序》曰:“一月戊午,师度于孟津。”至庚申,二月朔日也。四日癸亥,至牧野,夜陈,甲子昧爽而合矣。故《外传》曰:“王以二月癸亥夜陈。”《武成》篇曰:“粤若来三月,既死霸,粤五日甲子,咸刘商王纣。”是岁也,闰数余十八,正大寒中,在周二月己丑晦。明日闰月庚寅朔。三月二日庚申惊蛰。四月己丑朔死霸。死霸,朔也。生霸,望也。是月甲辰望,乙巳,旁之。故《武成》篇曰:“惟四月既旁生霸,粤六日庚戌,武王燎于周庙。翌日辛亥,祀于天位。粤五日乙卯,乃以庶国祀馘于周庙。”文王十五而生武王,受命九年而崩,崩后四年而武王克殷。克殷之岁八十六矣,后七岁而崩。故《礼记·文王世子》曰:“文王九十七而终,武王九十三而终。”凡武王即位十一年,周公摄政五年,正月丁巳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六年戊午,距炀公七十六岁,入孟统二十九章首也。后二岁,得周公七年“复子明辟”之岁。是岁二月乙亥朔,庚寅望,后六日得乙未。故《召诰》曰:“惟二月既望,粤六日乙未。”又其三月甲辰朔,三日丙午。《召诰》曰:“惟三月丙午朏。”古文《月采》篇曰“三日曰朏”。是岁十二月戊辰晦,周公以反政。故《洛诰》篇曰:“戊辰,王在新邑,烝祭岁。命作策,惟周公诞保文、武受命,惟七年。”
成王元年正月己巳朔,此命伯禽俾侯于鲁之岁也。后三十年四月庚戌朔,十五日甲子哉生霸。故《顾命》曰“惟四月哉生霸,王有疾不豫,甲子,王乃洮沬水”,作《顾命》。翌日乙丑,成王崩。康王十二年六月戊辰朔,三日庚午,故《毕命丰刑》曰:“惟十月有二年六月庚午朏,王命作策《丰刑》。”
《春秋》《殷历》皆以殷,鲁自周昭王以下亡年数,故据周公、伯禽以下为纪。鲁公伯禽,推即位四十六年,至康王十六年而薨。故《传》曰“燮父、禽父并事康王”,言晋侯燮、鲁公伯禽俱事康王也。子考公就立,酋。考公,《世家》:即位四年,及炀公熙立。炀公二十四年正月丙申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丁酉,距微公七十六岁。
《世家》:炀公即位六十年,子幽公宰立。幽公,《世家》:即位十四年,及微公茀立,氵费。微公二十六年正月乙亥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丙子,距献公七十六岁。
《世家》:微公即位五十年,子厉公翟立,擢。厉公,《世家》:即位三十七年,及献公具立。献公十五年正月甲寅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乙卯,距懿公七十六岁。
《世家》:献公即位五十年,子慎公执立,嚊。慎公,《世家》:即位三十年,及武公敖立。武公,《世家》:即位二年,子懿公被立,戏。懿公九年正月癸巳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甲午,距惠公七十六岁。
《世家》:懿公即位九年,兄子柏御立。柏御,《世家》:即位十一年,叔父孝公称立。孝公,《世家》:即位二十七年,子惠公皇立。惠公三十八年正月壬申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癸酉,距釐公七十六岁。
《世家》:惠公即位四十六年,子隐公息立。
凡伯禽至春秋,三百八十六年。
春秋隐公,《春秋》:即位十一年,及桓公轨立。此元年上距伐纣四百岁。
桓公,《春秋》:即位十八年,子庄公同立。
庄公,《春秋》:即位三十二年,子愍公启方立。
愍公,《春秋》:即位二年,及釐公申立。釐公五年正月辛亥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壬子,距成公七十六岁。
是岁距上元十四万二千五百七十七岁,得孟统五十三章首。故《传》曰:“五年春,王正月辛亥朔,日南至。”“八月甲午,晋侯围上阳。”童谣云:“丙子之辰,龙尾伏辰,袀服振振,取虢之旂。鹑之贲贲,天策焞焞,火中成军,虢公其奔。”卜偃曰:“其九月十月之交乎?丙子旦,日在尾,月在策,鹑火中,必是时也。”冬十二月丙子灭虢。言历者以夏时,故周十二月,夏十月也。是岁,岁在大火。故《传》曰晋侯使寺人披伐蒲,重耳奔狄。董因曰:“君之行,岁在大火。”后十二年,釐之十六岁,岁在寿星。故《传》曰:重耳处狄十二年而行,过卫五鹿,乞食于野人,野人举块而与之。子犯曰:“天赐也,后十二年,必获此土。岁复于寿星,必获诸侯。”后八岁,釐之二十四年也,岁在实沈,秦伯纳之。故《传》曰董因云:“君以辰出,而以参人,必获诸侯。”
《春秋》:釐公即位三十三年,子文公兴立。文公元年,距辛亥旦冬至二十九岁。是岁闰余十三,正小雪,闰当在十一月后,而在三月,故《传》曰“非礼也”。后五年,闰余十,是岁亡闰,而置闰。闰,所以正中朔也。亡闰而置闰,又不告朔,故《经》曰“闰月不告朔”,言亡此月也。《传》曰:“不告朔,非礼也。”
《春秋》:文公即位十八年,子宣公倭立。
宣公,《春秋》:即位十八年,子成公黑肱立。成公十二年正月庚寅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辛卯,距定公七年七十六岁。
《春秋》:成公即位十八年,子襄公午立。襄公二十七年,距辛亥百九岁。九月乙亥朔,是建申之月也。鲁史书:“十二月乙亥朔,日有食之。”《传》曰:“冬十一月乙亥朔,日有食之,于是辰在申,司历过也,再失闰矣。”言时实行以为十一月也,不察其建,不考之于天也。二十八年距辛亥百一十岁,岁在星纪,故《经》曰:“春无冰。”《传》曰:“岁在星纪,而淫于玄枵。”三十年岁在娵訾。三十一年岁在降娄。是岁距辛亥百一十三年,二月有癸未,上距文公十一年会于承匡之岁夏正月甲子朔凡四百四十有五甲子,奇二十日,为日二万六千六百有六旬。故《传》曰:绛县老人曰:“臣生之岁,正月甲子朔,四百四十有五甲子矣。其季于今,三之一也。”师旷曰:“郤成子会于承匡之岁也,七十三年矣。”史赵曰:“亥有二首六身,下二如身,则其日数也。”士文伯曰:“然则二万六千六百有六旬也。”
《春秋》:襄公即位三十一年,子昭公稠立。昭公八年,岁在析木,十年,岁在颛顼之虚,玄枵也。十八年距辛亥百三十一岁,五月有丙子、戊寅、壬午,火始昏见,宋、卫、陈、郑火。二十年春王正月,距辛亥百三十三岁,是辛亥后八章首也。正月己丑朔旦冬至,失闰。故《传》曰:“二月己丑,日南至。”三十二年,岁在星纪,距辛亥百四十五岁,盈一次矣。故《传》曰:“越得岁,吴伐之,必受其咎。”
《春秋》:昭公即位三十二年,及定公宋立。定公七年,正月己巳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庚午,距元公七十六年。
《春秋》:定公即位十五年,子哀公蒋立。哀公十二年冬十二月流火,非建戌之月也。是月也螽,故《传》曰:“火伏而后蛰者毕,今火犹西流,司历过也。”《诗》曰:“七月流火。”《春秋》:哀公即位二十七年。自《春秋》尽哀十四年,凡二百四十二年。
六国《春秋》:哀公后十三年逊于邾,子悼公曼立,宁。悼公,《世家》:即位三十七年,子元公嘉立。元公四年正月戊申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己酉,距康公七十六岁。元公,《世家》:即位二十一年,子穆公衍立,显。穆公,《世家》:即位三十三年,子恭公奋立。恭公,《世家》:即位二十二年,子康公毛立。康公四年正月丁亥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戊子,距缗公七十六岁。康公,《世家》:即位九年,子景公偃公。景公,《世家》:即位二十九年,子平公旅立。平公,《世家》:即位二十年,子缗公贾立。缗公二十二年正月丙寅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丁卯,距楚元七十六岁。缗公,《世家》:即位二十三年,子顷公仇立。顷公,《表》:十八年,秦昭王之五十一年也,秦始灭周。周凡三十六王,八百六十七岁。
秦伯昭王,《本纪》:无天子五年。孝文王,《本纪》:即位一年。元年,楚考烈王灭鲁,顷公为家人,周灭后六国也。庄襄王,《本纪》:即位三年。始皇,《本纪》:即位三十七年。二世,《本纪》:即位三年。凡秦伯五世,四十九岁。
汉高祖皇帝,著《纪》,伐秦继周。木生火,故为火德。天下号曰“汉”。距上元年十四万三千二十五岁,岁在大棣之东井二十二度,鹑首之六度也。故《汉志》曰:岁在大棣,名曰敦牂,太岁在午。八年十一月乙巳朔旦冬至,楚元三年也。故《殷历》以为丙午,距元朔七十六岁。著《纪》,高帝即位十二年。
惠帝,著《纪》,即位七年。
高后,著《纪》,即位八年。
文帝,前十六年,后七年,著《纪》,即位二十三年。
景帝,前七年,中六年,后三年,著《纪》,即位十六年。
武帝建元、元光、元朔各六年。元朔六年十一月甲申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乙酉,距初元七十六岁。元狩、元鼎、元封各六年。汉历太初元年,距上元十四万三千一百二十七岁。前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,岁在星纪婺女六度,故《汉志》曰:岁名困敦,正月岁星出婺女。太初、天汉、太始、征和各四年,后二年,著《纪》,即位五十四年。
昭帝始元、元凤各六年,元平一年,著《纪》,即位十三年。
宣帝本始、地节、元康、神爵、五凤、甘露各四年,黄龙一年,著《纪》,即位二十五年。
元帝初元二年十一月癸亥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甲子,以为纪首。是岁也,十月日食,非合辰之会,不得为纪首。距建武七十六岁。初元、永光、建昭各五年,竟宁一年,著《纪》,即位十六年。
成帝建始、河平、阳朔、鸿嘉、永始、元延各四年,绥和二年,著《纪》,即位二十六年。
哀帝建平四年,元寿二年,著《纪》,即位六年。
平帝,著《纪》,即位元始五年,以宣帝玄孙婴为嗣,谓之孺子。孺子,著《纪》,新都侯王莽居摄三年,王莽居摄,盗袭帝位,窃号曰“新室”。始建国五年,天凤六年,地皇三年,著《纪》,盗位十四年。更始帝,著《纪》,以汉宗室灭王莽,即位二年。赤眉贼立宗室刘盆子,灭更始帝。自汉元年讫更始二年,凡二百三十岁。
光武皇帝,著《纪》,以景帝后高祖九世孙受命中兴复汉,改元曰建武,岁在鹑尾之张度。建武三十一年,中元二年,即位三十三年。
日法是八十一。元始黄钟初九自乘,一龠之数,得到日法。
闰法是十九,以此作为章岁。合天地终数,得到闰法。
统法是一千五百三十九。以闰法乘日法,得到统法。
元法是四千六百一十七。三乘统法,得到元法。
会数是四十七。参天九,两地十,得到会数。
章月是二百三十五。五位乘会数,得到章月。
月法是二千三百九十二。推大衍象,得到月法。
通法是五百九十八。四分月法,得到通法。
中法是十四万零五百三十。以章月乘通法,得到中法。
周天是五十六万二千一百二十。以章月乘月法,得到周天。
岁中是十二。以三统乘四时,得到岁中。
月周是二百五十四。以章月加闰法,得到月周。
朔望之会是一百三十五。三乘天数二十五,两乘地数三十,得到朔望之会。
会月是六千三百四十五。以会数乘朔望之会,得到会月。
统月是一万九千零三十五。三乘会月,得到统月。
元月是五万七千一百零五。三乘统月,得到元月。
章中是二百二十八。以闰法乘岁中,得到章中。
统中是一万八千四百六十八。以日法乘章中,得到统中。
元中是五万五千四百零四。三乘统中,得到元中。
策余是八千零八十。十乘元中,以减周天,得到策余。
周至是五十七。三乘闰法,得到周至。
木金相乘为十二,这是岁星小周。小周乘"坤"策,为一千七百二十八,这是岁星岁数。
见中分是二万零七百三十六。
积中是十三,中余是一百五十七。
见中法是一千五百八十三。这是见数。
见闰分是一万二千零九十六。
积月是十三,月余是一万五千零七十九。
见月法是三万零七十七。
见中日法是七百三十万八千七百一十一。
见月日法是二百四十三万六千二百三十七。
金火相乘为八,又以火乘之为十六而小复。小复乘"乾"策,为三千四百五十六,这是太白岁数。
见中分是四万一千四百七十二。
积中是十九,中余是四百一十三。
见中法是二千一百六十一。这是复数。
见闰分是二万四千一百九十二。
积月是十九,月余是三万二千零三十九。
见月法是四万一千零五十九。
晨中分是二万三千三百二十八。
积中是七,中余是一千七百一十八。
夕中分是一万八千一百四十四。
积中是八,中余是八百五十六。
晨闰分是一万三千六百零八。
积月是十一,月余是五千一百九十一。
夕闰分是一万零五百八十四。
积月是八,月余是二万六千八百四十八。
见中日法是九百九十七万七千三百三十七。
见月日是三百三十二万五千七百七十九。
土木相乘而合经纬为三十,这是镇星小周。小周乘"坤"策,为四千三百二十,这是镇星岁数。
见中分是五万一千八百四十。
积中是十二,中余是一千七百四十。
见中法是四千一百七十五。这是见数。
见闰分是三万零二百四十。
积月是十二,月余是六万三千三百。
见月法是七万九千三百二十五。
见中日法是一千九百二十七万五千九百七十五。
见月日法是六百四十二万五千三百二十五。
火星经过特成,所以二岁而过初,三十二过初为六十四岁而小周。
小周乘"乾"策,则太阳大周,为一万三千八百二十四岁,这是荧惑岁数。
见中分是十六万五千八百八十八。
积中是二十五,中余是四千一百六十三。
见中法是六千四百六十九。这是见数。
见闰分是九万六千七百六十八。
积月是二十六,月余是五万二千九百五十四。
见月法是十二万二千九百一十一。
见中日法是二千九百八十六万七千三百七十三。
见月日法是九百九十五万五千七百九十一。
水星经过特成,所以一岁而及初,六十四及初而小复。小复乘"坤"策,则太阴大周,为九千二百一十六岁,这是辰星岁数。
见中分是十一万零五百九十二。
积中是三,中余是二万三千四百六十九。
见中法是二万九千零四十一。这是复数。
见闰分是六万四千五百一十二。
积月是三,月余是五十一万零四百二十三。
见月法是五十五万一千七百七十九。
晨中分是六万二千二百零八。
积中是二,中余是四千一百二十六。
夕中分是四万八千三百八十四。
积中是一,中余是一万九千三百四十三。
晨闰分是三万六千二百八十八。
积月是二,月余是十一万四千六百八十二。
夕闰分是二万八千二百二十四。
积月是一,月余是三十九万五千七百四十一。
见中日法是一亿三千四百零八万二千二百九十七。
见月日是四千四百六十九万四千零九十九。
合太阴太阳之岁数而中分之,各一万一千五百二十。阳气施其气,阴气成其物。以星行率减岁数,余数就是见数。
东九西七乘岁数,并九七为法,得一,这是金、水晨夕岁数。
以岁中乘岁数,这是星见中分。
星见数,这是见中法。
以岁闰乘岁数,这是星见闰分。
以章岁乘见数,这是见月法。
以元法乘见数,这是见中日法。
以统法乘见数,这是见月日法。
木星,晨始见,离日半次。顺行,每日行十一分度之二,一百二十一日。开始留,二十五日而旋转。逆行,每日行七分度之一,八十四日。再留,二十四日三分而旋转。再顺行,每日行十一分度之二,一百一十一日又一百八十二万八千三百六十二分而伏。凡见三百六十五日又一百八十二万八千三百六十五分,除去逆行,定行星三十度又一百六十六万一千二百八十六分。凡见一岁,行一次而后伏。日行不满十一分度之一。伏三十三日又三百三十三万四千七百三十七分,行星三度又一百六十七万三千四百五十一分。一见,三百九十八日又五百一十六万三千一百零二分,行星三十三度又三百三十三万四千七百三十七分。通其率,所以说日行一千七百二十八分度之一百四十五。
金星,晨始见,离日半次。逆行,每日行二分度之一,六日,开始留,八日而旋转。开始顺行,每日行四十六分度之三十三,四十六日。顺行,疾速,每日行一度九十二分度之十五,一百八十四日而伏。凡见二百四十四日,除去逆行,定行星二百四十四度。伏,每日行一度九十二分度之三十三有余。伏八十三日,行星一百一十三度又四百三十六万五千二百二十分。凡晨见、伏三百二十七日,行星三百五十七度又四百三十六万五千二百二十分。夕始见,离日半次。顺行,每日行一度九十二分度之十五,一百八十一日又一百零七分日之四十五。顺行,迟缓,每日行四十六分度之三十三,四十六日。开始留,七日又一百零七分日之六十二分而旋转。逆行,每日行二分度之一,六日而伏。凡见二百四十一日,除去逆行,定行星二百四十一度。伏,逆行,每日行八分度之七有余。伏十六日又一百二十九万五千三百五十二分,行星十四度又三百零六万九千八百六十八分。凡夕见伏,二百五十七日又一百二十九万五千三百五十一分,行星二百二十六度又六百九十万七千四百六十九分。一复,五百八十四日又一百二十九万五千三百五十二分。行星也是如此,所以说日行一度。
土星,晨始见,离日半次。顺行,每日行十五分度之一,八十七日。开始留,三十四日而旋转。逆行,每日行八十一分度之五,一百零一日。再留,三十三日又八十六万二千四百五十五分而旋转。再顺行,每日行十五分度之一,八十五日而伏。凡见三百四十日又八十六万二千四百五十五分,除去逆行,定余行星五度又四百四十七万三千九百三十分。伏,日行不满十五分度之三。三十七日又一千七百一十七万零一百七十分,行星七度又八百七十三万六千五百七十分。一见,三百七十七日又一千八百零三万二千六百二十五分,行星十二度又一千三百二十一万零五百分。通其率,所以说日行四千三百二十分度之一百四十五。
火星,晨始见,离日半次,顺行,每日行九十二分度之五十三,二百七十六日,开始留,十日而旋转。逆行,每日行六十二分度之十七,六十二日。再留,十日而旋转。再顺行,每日行九十二分度之五十三,二百七十六日而伏。凡见六百三十四日,除去逆行,定行星三百零一度。伏,日行不满九十二分度之七十三,伏一百四十六日又一千五百六十八万九千七百分,行星一百一十四度又八百二十一万八千零五分。一见,七百八十日又一千五百六十八万九千七百分,共行星四百一十五度又八百二十一万八千零五分。通其率,所以说日行一万三千八百二十四分度之七千三百五十五。
水星,晨始见,离日半次。逆行,每日行二度,一日。开始留,二日而旋转。顺行,每日行七分度之六,七日。顺行,疾速,每日行一度三分度之一,十八日而伏。凡见二十八日,除去逆行,定行星二十八度。伏,每日行一度九分度之七有余,三十七日又一亿二千二百零二万九千六百零五分,行星六十八度又四千六百六十一万零一百二十八分。凡晨见、伏,六十五日又一亿二千二百零二万九千六百零五分,行星九十六度又四千六百六十一万零一百二十八分。夕始见,离日半次。顺行,疾速,每日行一度三分度之一,十六日又二分日之一。顺行,迟缓,每日行七分度之六,七日。留,一日又二分日之一而旋转。逆行,每日行二度,一日而伏。凡见二十六日,除去逆行,定行星二十六度。伏,逆行,每日行十五分度之四有余,二十四日,行星六千五百八十六万六千二百八十分。凡夕见伏,五十日,行星十九度又七千五百四十一万九千四百七十七分。一复,一百一十五日又一亿二千二百零二万九千六百零五分。行星也是如此,所以说日行一度。
推算日月元统,置太极上元以来,外所求之年,满元法除之,余数不满统的,就是天统甲子以来的年数。满统,除之,余数就是地统甲辰以来的年数。又满统,除之,余数就是人统甲申以来的年数。各以其统首日为纪。
推算天正,以章月乘入统岁数,满章岁得一,名叫积月,不满的叫闰余。闰余十二以上,岁有闰。求地正,加积月一;求人正,加二。
推算正月朔,以月法乘积月,满日法得一,名叫积日,不满的叫小余。小余三十八以上,其月大。积日满六十,除之,不满的叫大余。数从统首日起,算外,就是朔日。求其次月,加大余二十九,小余四十三。小余满日法得一,从大余,数除如法。求弦,加大余七,小余三十一。求望,倍弦。
推算闰余所在,以十二乘闰余,加七得一。满章中,数所得,起冬至,算外,则中至终闰满。中气在朔或二日,则前月闰。
推算冬至,以策余乘入统岁数,满弦法得一,名叫大余,不满的叫小余。除数如法,就是所求冬至日。
求八节,加大余四十五,小余一千零一十。求二十四气,三倍其小余,加大余十五,小余一千零一十。
推算中部二十四气,都以元为法。
推算五行,其四行各七十三日,统法分之七十七。中央各十八日,统法分之四百零四。冬至后,中央二十七日六百零六分。
推算合晨所在星,置积日,以统法乘之,以十九乘小余而并之。满周天,除去之;不满的,令满统法得一度。数起牵牛,算外,就是合晨所入星度。
推算其日夜半所在星,以章岁乘月小余,以减合晨度。小余不足的,破全度。
推算其月夜半所在星,以月周乘月小余,满统法得一度,以减合晨度。
推算诸加时,以十二乘小余为实,各满分母为法,数起于子,算外,就是所加辰。
推算月食,置会余岁积月,以二十三乘之,满一百三十五,除之。不满的,加二十三得一月,满一百三十五,数所得,起其正,算外,就是食月。加时,在望日冲辰。
推算五星见复,置太极上元以来,尽所求之年,乘大终见复数,满岁数得一,就是定见复数。不满的叫见复余。见复余满其见复数,一以上见在往年,倍一以上,又在前往年,不满的在今年。
推算星所见中次,以见中分乘定见复数,满见中法得一就是积中。不满的叫中余。以元中除积中,余数就是中元余。以章中除之,余数就是入章中数。以十二除之,余数就是星见中次。中数从冬至起,次数从星纪起,算外,就是星所见中次。
推算星见月,以闰分乘定见复数,以章岁乘中余从之,满见月法得一,并积中,就是积月。不满的叫月余。以元月除积月余,名叫月元余。以章月除月元余,就是入章月数。以十二除之,至有闰之岁,除十三入章。三岁一闰,六岁二闰,九岁三闰,十一岁四闰,十四岁五闰,十七岁六闰,十九岁七闰。不满的数起于天正,算外,就是星所见月。
推算至日,以中法乘中元余,满元法得一,名叫积日,不满的叫小余。小余满二千五百九十七以上,中大。数除积日如法,算外,就是冬至。
推算朔日,以月法乘月元余,满日法得一,名叫积日,余名叫小余。小余三十八以上,月大。数除积日如法,算外,就是星见月朔日。
推算入中次日度数,以中法乘中余,以见中法乘其小余并之。满见中日法得一,就是入中日入次度数。中以至日数,次以次初数,算外,就是星所见及日所在度数。求夕,在日后十五度。
推算入月日数,以月法乘月余,以见月法乘其小余并之,满见月日法得一,就是入月日数。并之大余,数除如法,就是见日。
推算后见中,加积中于中元余,加后中余于中余,满其法得一,从中元余,除数如法,就是后见中。
推算后见月,加积月于月元余,加后月余于月余,满其法得一,从月元余,除数如法,就是后见月。
推算至日及入中次度数,如上法。
推算朔日及入月数,如上法。
推算晨见加夕,夕见加晨,都如上法。
推算五步,置始见以来日数,至所求之日,各以其行度数乘之。其星若日有分的,分子乘全为实,分母为法。其两有分的,分母分度数乘全,分子从之,令相乘为实,分母相乘为法,实如法得一,名叫积度。数起星初见星宿所在宿度,算外,就是星所在宿度。
推算岁所在,置上元以来,外所求之年,满岁数,除去之,不满的以一百四十五乘之,以一百四十四为法,如法得一,名叫积次,不满的叫次余。积次满十二,除去之,不满的叫定次。数从星纪起,算尽之外,就是所在次。欲知太岁,以六十除积次,余数不满的,数从丙子起,算尽之外,就是太岁日。
赢缩。传曰:"岁星离开其星次而运行于明年之次,以危害鸟帑,周、楚厌恶它。"五星的赢缩不超过此。过次者祸殃大,过舍者灾祸小,不过者无咎。次度。六物,就是岁时日月星辰。辰,就是日月之会而斗建所指。
星纪,初斗十二度,大雪。中牵牛初,冬至。于夏为十一月,商为十二月,周为正月。终于婺女七度。
玄枵,初婺女八度,小寒。中危初,大寒。于夏为十二月,商为正月,周为二月。终于危十五度。
诹訾,初危十六度,立春。中营室十四度,惊蛰。今日雨水,于夏为正月,商为二月,周为三月。终于奎四度。
降娄,初奎五度,雨水。今日惊蛰。中娄四度,春分。于夏为二月,商为三月,周为四月。终于胃六度。
大梁,初胃七度,谷雨。今日清明。中昴八度,清明。今日谷雨,于夏为三月,商为四月,周为五月。终于毕十一度。
实沈,初毕十二度,立夏。中井初,小满。于夏为四月,商为五月,周为六月。终于井十五度。
鹑首,初井十六度,芒种。中井三十一度,夏至。于夏为五月。商为六月,周为七月。终于柳八度。
鹑火,初柳九度,小暑。中张三度,大暑。于夏为六月,商为七月,周为八月。终于张十七度。
鹑尾,初张十八度,立秋。中翼十五度,处暑。于夏为七月,商为八月,周为九月。终于轸十一度。
寿星,初轸十二度,白露。中角十度,秋分。于夏为八月,商为九月,周为十月。终于氐四度。
大火,初氐五度,寒露。中房五度,霜降。于夏为九月,商为十月,周为十一月。终于尾九度。
析木,初尾十度,立冬。中箕七度,小雪。于夏为十月,商为十一月,周为十二月。终于斗十一度。
角十二度。亢九度。氐十五度。房五度。心五度。尾十八度。箕十一度。
东方共七十五度。
斗二十六度。牛八度。女十二度。虚十度。危十七度。营室十六度。壁九度。
北方共九十八度。
奎十六度。娄十二度。胃十四度。昴十一度。毕十六度。觜二度。参九度。
西方共八十度。
井三十三度。鬼四度。柳十五度。星七度。张十八度。翼十八度。轸十七度。
南方共一百一十二度。
九章岁为一百七十一岁,而九道小终。九终一千五百三十九岁而大终。三终而与元终。进退于牵牛之前四度五分。九会。阳以九终,所以说有九道。阴兼而成之,所以月有十九道。阳名成功,所以九会而终。四营而成易,所以四岁中余一,四章而朔余一,为篇首,八十一章而终一统。
第一,甲子元首。汉太初元年。第十,辛酉。第十九,己未。第二十八,丁巳。第三十七,乙卯。第四十六,壬子。第五十五,庚戌。第六十四,戊申。第七十三,丙午,中。
甲辰二统。辛丑。己亥。丁酉。乙未。壬辰。庚寅。戊子。丙戌,季。
甲申三统。辛巳。乙卯。丁丑。文王四十二年。乙亥。[微二十六年]。壬申。庚午。戊辰。丙寅,孟。愍二十二年。
第二,癸卯。第十一,辛丑。第二十,己亥。第二十九,丁酉。第三十八,甲午。第四十七,壬辰。第五十六,庚寅。第六十五,戊子。第七十四,乙酉,中。
癸未。辛巳。己卯。丁丑。甲戌。壬申。庚午。戊辰。乙丑,季。
癸亥。辛酉。己未。丁巳。周公五年。甲寅。壬子。庚戌。戊申。元四年。乙巳,孟。
第三,癸未。第十二,辛巳。第二十一,己卯。第三十,丙子。第三十九,甲戌。第四十八,壬申。第五十七,庚午。第六十六,丁卯。第七十五,乙丑,中。
癸亥。辛酉。己未。丙辰。甲寅。壬子。庚戌。丁未。乙巳,季。
癸卯。辛丑。己亥。丙申。甲午。壬辰。庚寅。成十二年。丁亥。乙酉,孟。
第四,癸亥。[初元二年]。第十三,辛酉。第二十二,戊午。第三十一,丙辰。第四十,甲寅。第四十九,壬子。第五十八,己酉。第六十七,丁未。第七十六,乙巳,中。
癸卯。辛丑。戊戌。丙申。甲午。壬辰。己丑。丁亥。乙酉,季。
癸未。辛巳。戊寅。丙子。甲戌。壬申。[惠三十八年]。己巳。丁卯。乙丑,孟。
第五,癸卯。河平元年。第十四,庚子。第二十三,戊戌。第三十二,丙申。第四十一,甲午。第五十,辛卯。第五十九,己丑。第六十八,丁亥。第七十七,乙酉,中。
癸未。庚辰。戊寅。丙子。甲戌。辛未。己巳。丁卯。乙丑,季。
癸亥。庚申。戊午。丙辰。甲寅。献十五年。辛亥。己酉。丁未。乙巳,孟。楚元三年。
第六,壬午。第十五,庚辰。第二十四,戊寅。第三十三,丙子。第四十二,癸酉。第五十一,辛未。第六十,己巳。第六十九,丁卯。第七十八,甲子,中。
壬戌。庚申。戊午。丙辰。癸丑。辛亥。己酉。丁未。甲辰,季。
壬寅。庚子。戊戌。丙申。炀二十四年。癸巳。辛卯。己丑。丁亥。康四年。甲申,孟。
第七,壬戌。始建国三年。第十六,庚申。第二十五,戊午。第三十四,乙卯。第四十三,癸丑。第五十二,辛亥。第六十一,己酉。第七十,丙午。第七十九,甲辰,中。
壬寅。庚子。戊戌。乙未。癸巳。辛卯。己丑。丙戌。甲申,季。
壬午。庚辰。戊寅。乙亥。癸酉。辛未。己巳。定七年。丙寅。甲子,孟。
第八,壬寅。第十七,庚子。第二十六,丁酉。第三十五,乙未。第四十四,癸巳。第五十三,辛卯。第六十二,戊子。第七十一,丙戌。第八十,甲申,中。
壬午。庚辰。丁丑。乙亥。癸酉。辛未。戊辰。丙寅。甲子,季。
壬戌。庚申。丁巳。乙卯。癸丑。辛亥。僖五年。戊申。丙午。甲辰,孟。
第九,壬午。第十八,己卯。第二十七,丁丑。第三十六,乙亥。第四十五,癸酉。第五十四,庚午。第六十三,戊辰。第七十二,丙寅。第八十一,甲子,中。
壬戌。己未。丁巳。乙卯。癸丑。庚戌。戊申。丙午。甲辰,季。
壬寅。己亥。丁酉。乙未。癸巳。懿九年。庚寅。戊子。丙戌。甲申,孟。元朔六年。
推算章首朔旦冬至日,置大余三十九,小余六十一,数除如法,各从其统首起。求其后章,应当加大余三十九,小余六十一,各尽其八十一章。
推算篇,大余也是如此,小余加一。求周至,加大余五十九,小余二十一。
《春秋》昭公十七年记载"郯子来朝",《传》说:昭子问少昊氏以鸟为名的原因,回答说:"这是我的祖先,我知道。从前,黄帝氏以云为纪,所以为云师而以云命名;炎帝氏以火为纪,所以为火师而以火命名;共工氏以水为纪,所以为水师而以水命名;太昊氏以龙为纪,所以为龙师而以龙命名。我的高祖少昊挚即位时,凤鸟恰好到来,所以以鸟为纪,为鸟师而以鸟命名。"说的是郯子根据少昊受于黄帝,黄帝受于炎帝,炎帝受于共工,共工受于太昊,所以先说黄帝,上及太昊。考察于《易经》,伏羲、神农、黄帝相继之世就可知了。
太昊帝《易经》说:"伏羲氏称王于天下。"说的是伏羲继天而王,为百王之先,首德始于木,所以为帝太昊。制作网罟以田猎捕鱼,取牺牲,所以天下号为伏羲氏。《祭典》说:"共工氏霸九域。"说的是虽然有水德,在火、木之间,这不是顺序。任知刑以强,所以霸而不王。秦以水德,在周、汉木火之间。周人改变其行序,所以《易经》不记载。
炎帝《易经》说:"伏羲氏去世,神农氏兴起。"说的是共工霸而不王,虽然有水德,不是其顺序。以火承木,所以为炎帝。教民耕种,所以天下号为神农氏。
黄帝《易经》说:"神农氏去世,黄帝氏兴起。"火生土,所以为土德。与炎帝的后代战于坂泉,于是称王天下。开始垂衣裳,有轩车、冠冕之服,所以天下号为轩辕氏。
少昊帝《孝德》说少昊叫清。清,是黄帝之子清阳,是他的子孙名挚即位。土生金,所以为金德,天下号为金天氏。周人改变其乐,所以《易经》不记载,而序于行。
颛顼帝《春秋外传》说:少昊衰微,九黎乱德,颛顼承受之,于是命重黎。是苍林昌意之子。金生水,所以为水德。天下号为高阳氏。周人改变其乐,所以《易经》不记载,而序于行。
帝喾《春秋外传》说:颛顼所建立的,帝喾承受之。是清阳玄嚣之孙。水生木,所以为木德。天下号为高辛氏。帝挚继承之,不知世数。周人改变其乐,所以《易经》不记载。周人禘祭之。
唐帝《帝系》说:帝喾四妃,陈丰生帝尧,封于唐。大概高辛氏衰微,天下归附于他。木生火,所以为火德,天下号为陶唐氏。让天下于虞,使儿子朱处于丹渊为诸侯。即位七十年。
虞帝《帝系》说:颛顼生穷蝉,五世而生瞽叟,瞽叟生帝舜,处于虞地的妫汭,尧禅让天下给他。火生土,所以为土德。天下号为有虞氏。让天下于禹,使儿子商均为诸侯。即位五十年。
伯禹《帝系》说:颛顼五世而生鲧,鲧生禹,虞舜禅让天下给他。土生金,所以为金德。天下号为夏后氏。继世十七王,四百三十二年。
成汤《书经·汤誓》:汤讨伐夏桀。金生水,所以为水德。天下号为商,后来称为殷。
《三统历》,上元到伐桀之年,十四万一千四百八十岁,岁星在大火星房宿五度,所以《传》说:"大火,是阏伯之星,实际纪载商人。"后来为成汤,正当即位去世之时,为天子用事十三年了。商十二月乙丑朔旦冬至,所以《书序》说:"成汤去世,太甲元年,使伊尹作《伊训》。"《伊训》篇说:"太甲元年十二月乙丑朔,伊尹祭祀先王,大资有牧方明。"说的是虽然有成汤、太丁、外丙之服,以冬至越茀祭祀先王于方明以配上帝,这是朔旦冬至之年。此后九十五年,商十二月甲申朔旦冬至,没有余分,这是孟统。自伐桀至武王伐纣,六百二十九年,所以《传》说殷"载祀六百年"。
《殷历》说:当成汤正当即位用事十三年,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,终六府首。当周公五年,则为距伐桀四百五十八岁,少一百七十一岁,不满六百二十九。又以夏时乙丑为甲子,计算其年乃是孟统后五章,癸亥朔旦冬至。以为是甲子府首,都是不对的。凡殷世继嗣三十一王,六百二十九年。
《四分历》,上元到伐桀十三万二千一百一十三岁,其八十八纪,甲子府首,入伐桀后一百二十七年。
《春秋历》,周文王四十二年十二月丁丑朔旦冬至,是孟统的二会首。此后八年而武王伐纣。
武王《书经·牧誓》:武王讨伐商纣。水生木,所以为木德。天下号为周室。
《三统历》,上元到伐纣之年,十四万二千一百零九岁,岁星在鹑火星张宿十三度。文王受命九年而崩,两周年,在大祥时而伐纣,所以《书序》说:"十一年,武王伐纣,作《太誓》。"八百诸侯会盟。还归二年,于是伐纣克殷,以箕子归,十三年了。所以《书序》说:"武王克殷,以箕子归,作《洪范》。《洪范》篇说:"十三年,王访问箕子。"自文王受命至此十三年,岁星也在鹑火,所以《传》说:"岁星在鹑火,则是我周的分野。"军队初发,以殷十一月戊子,日在析木箕宿七度,所以《传》说:"日在析木。"这晚,月在房宿五度。房为天驷,所以《传》说:"月在天驷。"后三日得周正月辛卯朔,合辰在斗前一度,是斗柄,所以《传》说:"辰在斗柄。"明日壬辰,晨星始见。癸巳武王始发,丙午还师,戊午渡于孟津。孟津离周九百里,军队日行三十里,所以三十一日而渡。明日己未冬至,晨星与婺女隐伏,经历建星及牵牛,至于婺女天鼋之首,所以《传》说:"星在天鼋。"《周书·武成》篇:"一月壬辰,旁死霸,至于次日癸巳,武王于是朝步自周,出征伐纣。"《序》说:"一月戊午,军队渡于孟津。"至庚申,是二月朔日。四日癸亥,至牧野,夜间布阵,甲子黎明而合战。所以《外传》说:"王以二月癸亥夜间布阵。"《武成》篇说:"至于三月,既死霸,五日甲子,全部诛杀商王纣。"这一年,闰数余十八,正当大寒中,在周历二月己丑晦日。次日闰月庚寅朔。三月二日庚申惊蛰。四月己丑朔死霸。死霸,是朔日。生霸,是望日。这月甲辰望日,乙巳,旁之。所以《武成》篇说:"四月既旁生霸,六日庚戌,武王在周庙燎祭。次日辛亥,祭祀于天位。五日乙卯,于是以各国祭祀馘于周庙。"文王十五岁生武王,受命九年而崩,崩后四年而武王克殷。克殷之年八十六岁了,此后七年而崩。所以《礼记·文王世子》说:"文王九十七岁而终,武王九十三岁而终。"凡武王即位十一年,周公摄政五年,正月丁巳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是六年戊午,距炀公七十六岁,入孟统二十九章首。此后二年,得周公七年"复子明辟"之年。这年二月乙亥朔,庚寅望日,后六日得乙未。所以《召诰》说:"二月既望,六日乙未。"又其三月甲辰朔,三日丙午。《召诰》说:"三月丙午朏。"古文《月采》篇说"三日叫朏"。这年十二月戊辰晦日,周公以反政。所以《洛诰》篇说:"戊辰,王在新邑,烝祭岁。命作策,惟周公诞保文、武受命,七年。"
成王元年正月己巳朔,这是命伯禽为侯于鲁之年。此后三十年四月庚戌朔,十五日甲子哉生霸。所以《顾命》说"四月哉生霸,王有疾不豫,甲子,王乃洮沬水",作《顾命》。次日乙丑,成王崩。康王十二年六月戊辰朔,三日庚午,所以《毕命丰刑》说:"十二年六月庚午朏,王命作策《丰刑》。"
《春秋》《殷历》都以殷为准,鲁自周昭王以下没有年数,所以据周公、伯禽以下为纪。鲁公伯禽,推算即位四十六年,至康王十六年而薨。所以《传》说"燮父、禽父并事康王",说的是晋侯燮、鲁公伯禽都事奉康王。儿子考公就即位,名酋。考公,《世家》记载:即位四年,到炀公熙即位。炀公二十四年正月丙申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是丁酉,距微公七十六岁。
《世家》记载:炀公即位六十年,儿子幽公宰即位。幽公,《世家》记载:即位十四年,到微公茀即位,名费。微公二十六年正月乙亥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是丙子,距献公七十六岁。
《世家》记载:微公即位五十年,儿子厉公翟即位,名擢。厉公,《世家》记载:即位三十七年,到献公具即位。献公十五年正月甲寅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是乙卯,距懿公七十六岁。
《世家》记载:献公即位五十年,儿子慎公执即位,名嚊。慎公,《世家》记载:即位三十年,到武公敖即位。武公,《世家》记载:即位二年,儿子懿公被即位,名戏。懿公九年正月癸巳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是甲午,距惠公七十六岁。
《世家》记载:懿公即位九年,兄子柏御即位。柏御,《世家》记载:即位十一年,叔父孝公称即位。孝公,《世家》记载:即位二十七年,儿子惠公皇即位。惠公三十八年正月壬申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是癸酉,距釐公七十六岁。
《世家》记载:惠公即位四十六年,儿子隐公息即位。
凡伯禽至春秋,共三百八十六年。
隐公,《春秋》记载:即位十一年,到桓公轨即位。此元年上距伐纣四百年。
桓公,《春秋》记载:即位十八年,儿子庄公同即位。
庄公,《春秋》记载:即位三十二年,儿子愍公启方即位。
愍公,《春秋》记载:即位二年,到釐公申即位。釐公五年正月辛亥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是壬子,距成公七十六岁。
这一年距上元十四万二千五百七十七岁,得孟统五十三章首。所以《传》说:"五年春,王正月辛亥朔,日南至。""八月甲午,晋侯围上阳。"童谣说:"丙子之辰,龙尾伏辰,袀服振振,取虢之旂。鹑之贲贲,天策焞焞,火中成军,虢公其奔。"卜偃说:"大概是九月十月之交吧?丙子旦,日在尾宿,月在策宿,鹑火中,必定是这时。"冬十二月丙子灭虢。说历的人以夏时为准,所以周十二月,是夏十月。这一年,岁星在大火。所以《传》说晋侯使寺人披伐蒲,重耳奔狄。董因说:"君的出行,岁星在大火。"后十二年,釐公十六年,岁星在寿星。所以《传》说:重耳处狄十二年而行,过卫五鹿,向野人乞食,野人举土块给他。子犯说:"天赐也,后十二年,必定获得此土。岁星复于寿星,必定获得诸侯。"后八年,釐公二十四年,岁星在实沈,秦伯接纳他。所以《传》说董因说:"君以辰出,而以参入,必定获得诸侯。"
《春秋》记载:釐公即位三十三年,儿子文公兴即位。文公元年,距辛亥旦冬至二十九年。这一年闰余十三,正当小雪,闰应当在十一月后,而在三月,所以《传》说"非礼"。后五年,闰余十,这一年无闰,而置闰。闰,是用来正中朔的。无闰而置闰,又不告朔,所以《经》说"闰月不告朔",说的是无此月。《传》说:"不告朔,非礼。"
《春秋》记载:文公即位十八年,儿子宣公倭即位。
宣公,《春秋》记载:即位十八年,儿子成公黑肱即位。成公十二年正月庚寅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是辛卯,距定公七年七十六岁。
《春秋》记载:成公即位十八年,儿子襄公午即位。襄公二十七年,距辛亥一百零九年。九月乙亥朔,这是建申之月。鲁史书记载:"十二月乙亥朔,日有食之。"《传》说:"冬十一月乙亥朔,日有食之,这时辰在申位,司历错了,再失闰了。"说的是当时实行以为是十一月,不察其建,不考之于天。二十八年距辛亥一百一十岁,岁星在星纪,所以《经》说:"春无冰。"《传》说:"岁星在星纪,而淫于玄枵。"三十年岁星在娵訾。三十一年岁星在降娄。这一年距辛亥一百一十三年,二月有癸未,上距文公十一年会于承匡之年夏正月甲子朔共四百四十五甲子,奇二十日,为日二万六千六百零六旬。所以《传》说:绛县老人说:"臣生之年,正月甲子朔,四百四十五甲子了。其季至今,三分之一。"师旷说:"郤成子会于承匡之年,七十三年了。"史赵说:"亥有二首六身,下二如身,就是其日数。"士文伯说:"那么就是二万六千六百零六旬。"
《春秋》记载:襄公即位三十一年,儿子昭公稠即位。昭公八年,岁星在析木,十年,岁星在颛顼之虚,即玄枵。十八年距辛亥一百三十一岁,五月有丙子、戊寅、壬午,火星始昏见,宋、卫、陈、郑发生火灾。二十年春王正月,距辛亥一百三十三岁,是辛亥后八章首。正月己丑朔旦冬至,失闰。所以《传》说:"二月己丑,日南至。"三十二年,岁星在星纪,距辛亥一百四十五岁,满一次了。所以《传》说:"越得岁星,吴伐之,必受其咎。"
《春秋》记载:昭公即位三十二年,到定公宋即位。定公七年,正月己巳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是庚午,距元公七十六年。
《春秋》记载:定公即位十五年,儿子哀公蒋即位。哀公十二年冬十二月流火,不是建戌之月。这月有螽灾,所以《传》说:"火星隐伏而后蛰虫完毕,现在火星还西流,司历错了。"《诗经》说:"七月流火。"《春秋》记载:哀公即位二十七年。自《春秋》至哀公十四年,共二百四十二年。
《春秋》记载:哀公后十三年逊位到邾,儿子悼公曼即位,名宁。悼公,《世家》记载:即位三十七年,儿子元公嘉即位。元公四年正月戊申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己酉,距康公七十六岁。元公,《世家》记载:即位二十一年,儿子穆公衍即位,名显。穆公,《世家》记载:即位三十三年,儿子恭公奋即位。恭公,《世家》记载:即位二十二年,儿子康公毛即位。康公四年正月丁亥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戊子,距缗公七十六岁。康公,《世家》记载:即位九年,儿子景公偃即位。景公,《世家》记载:即位二十九年,儿子平公旅即位。平公,《世家》记载:即位二十年,儿子缗公贾即位。缗公二十二年正月丙寅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丁卯,距楚元七十六岁。缗公,《世家》记载:即位二十三年,儿子顷公仇即位。顷公,《表》记载:十八年,是秦昭王五十一年,秦开始灭周。周共三十六王,八百六十七岁。
秦伯昭王,《本纪》记载:无天子五年。孝文王,《本纪》记载:即位一年。元年,楚考烈王灭鲁,顷公为平民,周灭后六国也。庄襄王,《本纪》记载:即位三年。始皇,《本纪》记载:即位三十七年。二世,《本纪》记载:即位三年。凡秦伯五世,四十九岁。
汉高祖皇帝,著于《纪》,伐秦继周。木生火,所以为火德。天下号为"汉"。距上元十四万三千零二十五岁,岁星在大棣之东井二十二度,鹑首之六度。所以《汉志》说:岁星在大棣,名叫敦牂,太岁在午。八年十一月乙巳朔旦冬至,是楚元三年。所以《殷历》以为丙午,距元朔七十六岁。著于《纪》,高帝即位十二年。
惠帝,著于《纪》,即位七年。
高后,著于《纪》,即位八年。
文帝,前元十六年,后元七年,著于《纪》,即位二十三年。
景帝,前元七年,中元六年,后元三年,著于《纪》,即位十六年。
武帝建元、元光、元朔各六年。元朔六年十一月甲申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乙酉,距初元七十六岁。元狩、元鼎、元封各六年。汉历太初元年,距上元十四万三千一百二十七岁。前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,岁星在星纪婺女六度,所以《汉志》说:岁名叫困敦,正月岁星出婺女。太初、天汉、太始、征和各四年,后元二年,著于《纪》,即位五十四年。
昭帝始元、元凤各六年,元平一年,著于《纪》,即位十三年。
宣帝本始、地节、元康、神爵、五凤、甘露各四年,黄龙一年,著于《纪》,即位二十五年。
元帝初元二年十一月癸亥朔旦冬至,《殷历》以为甲子,以为纪首。这一年,十月日食,不是合辰之会,不得为纪首。距建武七十六岁。初元、永光、建昭各五年,竟宁一年,著于《纪》,即位十六年。
成帝建始、河平、阳朔、鸿嘉、永始、元延各四年,绥和二年,著于《纪》,即位二十六年。
哀帝建平四年,元寿二年,著于《纪》,即位六年。
平帝,著于《纪》,即位元始五年,以宣帝玄孙婴为嗣,称为孺子。孺子,著于《纪》,新都侯王莽居摄三年,王莽居摄,盗袭帝位,窃号曰"新室"。始建国五年,天凤六年,地皇三年,著于《纪》,盗位十四年。更始帝,著于《纪》,以汉宗室灭王莽,即位二年。赤眉贼立宗室刘盆子,灭更始帝。自汉元年至更始二年,共二百三十年。
光武皇帝,著于《纪》,以景帝后代高祖九世孙受命中兴复汉,改元曰建武,岁星在鹑尾之张度。建武三十一年,中元二年,即位三十三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