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齐书 · 卷十九·志第十一
南齐 · 萧子显 撰 [志]
本卷为卷级对照(原文与白话未逐段对齐),请以原文为准。
五行《木传》曰:“东方。《易经》地上之木为《观》。故木于人,威仪容貌也。木者,春生气之始,农之本也。无夺农时,使民岁不过三日,行什一之税,无贪欲之谋,则木气从。如人君失威仪,逆木行,田猎驰骋,不反宫室,饮食沈湎,不顾礼制,出入无度,多发繇役,以夺民时,作为奸诈,以夺民财,则木失其性矣。盖以工匠之为轮矢者多伤败,故曰木不曲直。”
宋泰豫元年,京师祗垣寺皂荚树枯死。昇明末,忽更生花叶。《京房易传》曰:“树枯冬生,不出二年,国丧,君子亡。”其占同。宋氏禅位。
建元元年,朱爵<舟行>华表柱生枝叶。
建元初,李子生毛。
二年,武陵沅头都尉治有桑树,方冬生叶。《京房易传》曰:“木冬生花,天下有丧。”其占同。后二年,宫车晏驾。
四年,巴州城西古楼脚柏柱数百年,忽生花。
永明六年,石子岗柏木长二尺四寸,广四寸半,化为石。时车驾数游幸,应本传“木失其性”也。
永明中,大<舟行>一舶无故自沉,艚中无水。
隆昌元年,庐陵王子卿斋屋梁柱际无故出血。
建武初,始安王遥光治庙,截东安寺屋以直庙垣,截梁,水出如泪。
《貌传》曰:“失威仪之制,怠慢骄恣,谓之狂,则不肃矣。下不敬,则上无威。天下既不敬,又肆其骄恣,肆之则不从。夫不敬其君,不从其政,则阴气胜,故曰厥罚常雨。”
永明八年四月,己巳起阴雨,昼或暂晴,夜时见星月,连雨积霖,至十七日乃止。
十一年四月辛巳朔,去三月戊寅起,而其间暂时晴,从四月一日又阴雨,昼或见日,夜乍见月,回复阴雨,至七月乃止。
永泰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雨,至永元元年五月二十一日乃晴。京房占曰:“冬雨,天下饥。春雨,有小兵。”时虏寇雍州,余应本传。
《传》曰:“大雨雪,犹庶征之常雨也,然有甚焉。雨,阴。大雨雪者,阴之畜积甚也。一曰与大水同象,曰攻为雪耳。”
建元二年闰月己丑,雨雪。
三年十一月,雨雪,或阴或晦,八十余日,至四年二月乃止。
《传》曰:“雷于天地为长子,以其首长万物,与之出入。故雷出万物出,雷入万物入。夫雷者人君之象,入则除害,出则兴利。雷之微气以正月出,其有声者以二月出,以八月入,其余微者以九月入。冬三月雷无出者;若是阳不闭阴,则出涉危难而害万物也。”
建元元年十月壬午,夜电光,因雷鸣。
十一月庚戌,电光,有顷雷鸣,久而止。
永明五年正月戊申,夜西北雷声。
六年十月甲申,夜阴细雨,始闻雷鸣于西北上。
七年正月甲子,夜阴,雷鸣西南坤宫,隆隆一声而止。
八年正月庚戌,夜雷起坎宫水门,其音隆隆,一声而止。
九年二月丙子,西北有电光,因闻雷声隆隆,仍续十声而止。
十年二月庚戌,夜南方有电光,因闻雷声隆隆相续,丁亥止。
十月庚子,电雷起西北。
十一月丁丑,西南有光,因闻雷声隐隐,再声而止。西南坤宫。十二月甲申,阴雨,有电光,因闻西南及西北上雷鸣,频续三声。丙申,夜闻西北上雷频续二声。辛亥,雷雨。
《传》曰:“雨雹,君臣之象也。阳之气专为雹,阴之气专为霰。阳专而阴胁之,阴盛而阳薄之。雹者,阴薄阳之象也。霰者,阳胁阴之符也。《春秋》不书霰者,犹月蚀也。”
建元四年五月戊午朔,雹。
永明元年九月乙丑,雹落大如蒜子,须臾乃止。
十一年四月辛亥,雹落大如蒜子,须臾灭。
《貌传》又曰:“上失节而狂,下怠慢而不敬,上下失道,轻法侵制,不顾君上,因以荐饥。貌气毁,故有鸡祸。”一曰:“水岁鸡多死及为怪,亦是也。上下不相信,大臣奸宄,民为寇盗,故曰厥极恶。”一曰:“民多被刑,或形貌丑恶,风俗狂慢,变节易度,则为轻剽奇怪之服,故曰时则有服妖。”
永明中,宫内服用射猎锦文,为骑射兵戈之象。至建武初,虏大为寇。
永明中,萧谌开博风帽后裙之制,为破后帽。世祖崩后,谌建废立,诛灭诸王。
永明末,民间制倚劝帽。及海陵废,明帝之立,劝进之事,倚立可待也。
建武中,帽裙覆顶;东昏时,以为裙应在下,而今在上,不祥,断之。群下反上之象也。
永元中,东昏侯自造游宴之服,缀以花采锦绣,难得详也。群小又造四种帽,帽因势为名一曰:“山鹊归林”者,《诗》云“《鹊巢》,夫人之德”,东昏宠嬖淫乱,故鹊归其林薮。二曰:“兔子度坑”,天意言天下将有逐兔之事也。三曰:“反缚黄离喽”,黄口小鸟也,反缚,面缚之应也。四曰:“凤皇度三桥”,凤皇者嘉瑞,三桥,梁王宅处也。
《貌传》又曰:“危乱端见,则天地之异生。木者青,故曰青眚,为恶祥。凡貌伤者,金沴木,木沴金,冲气相通。”
延兴元年,海陵王初立,文惠太子冢上有物如人,长数丈,青色,直上天,有声如雷。
火,南方,扬光辉,出炎爚为明者也。人君向明而治,盖取其象。以知人为分,谗佞既远,群贤在位,则为明而火气从矣。人君疑惑,弃法律,不诛谗邪,则谗口行,内间骨肉,外疏忠臣,至杀世子,逐功臣,以妾为妻,则火失其性,上灾宗庙,下灾府榭,内熯本朝,外熯阙观,虽兴师众,不能救也。
永明三年正月,甲夜西北有野火,光上生精。西北有四,东北有一,并长七八尺,黄赤色。
三月庚午,丙夜北面有野火,光上生精,长六尺;戊夜又有一枚,长五尺,并黄赤色。
四年正月丁亥,夜有火精三处。
闰月丁巳,夜有火精四所。
十二月辛酉,夜东南有野火精二枚。
五年十二月丙寅,夜西北有野火,火上生精,一枚,长三尺,黄白色。
六年十一月戊申,夜西南及北三面有野火,火生精,九枚,并长二尺,黄赤色。
九年二月丙寅,甲夜北面有野火,火上生精,二枚,西北又一枚,并长三尺,须臾消。
永元二年八月,宫内火,烧西斋璿仪殿及昭阳、显阳等殿,北至华林墙,西及秘阁,凡屋三千余间。《京房易传》曰:“君不思道,厥妖火烧宫。”秘阁与《春秋》宣榭火同,天意若曰,既无纪纲,何用典文为也!
二年冬,京师民间相惊云,当行火灾,南岸人家往往于篱间得布火缠者,云公家以此禳之。
三年正月,豫章郡天火烧三千余家。京房《易》占曰:“天火下烧民屋,是谓乱治杀兵作。”是年,台军与义师偏众相攻于南江诸郡。
三年二月,乾和殿西厢火,烧屋三十间。是时西斋既火,帝徙居东斋,高宗所住殿也。与烧宫占同。
《传》又曰:“犯上者不诛,则草犯霜而不死。或杀不以时,事在杀生失柄,故曰草妖也。”一曰:“草妖者,失众之象也。”
永元中,御刀黄文济家斋前种昌蒲,忽生花,光影照壁,成五采,其儿见之,余人不见也。少时,文济被杀。
刘歆《视传》有羽虫之孽,谓鸡祸也。班固案《易》鸡属《巽》,今以羽虫之孽类是也,依歆说附《视传》云。
建武二年,有大鸟集建安,形如水犊子。其年,郡大水。
三年,大鸟集东阳郡,太守沈约表云:“鸟身备五采,赤色居多。”案《乐纬叶图征》云:“焦明鸟质赤,至则水之感也。”
永明二年四月,乌巢内殿东鸱尾。
三年,大鸟集会稽上虞。其年,县大水。
《传》曰:“维水沴火。”又曰:“赤眚赤祥。”
建武四年,王晏子德元所居帷屏,无故有血洒之,少日而散。晏寻被诛。
《思心传》曰:“心者,土之象也。思心不睿,其过在瞀乱失纪。风于阳则为君,于阴则为大臣之象,专恣而气盛,故罚常风。心为五事主,犹土为五行主也。”一曰:“阴阳相薄,偏气阳多为风,其甚也常风。阴气多者,阴而不雨,其甚也常阴。”一曰:“风宵起而昼晦,以应常阴同象也。”
建元元年十一月庚戌,风夜暴起,云雷合冥,从戌亥上来。
四年十一月甲寅,酉时风起小駃,至二更雪落,风转浪津。
永明四年二月丙寅,巳时风迅急。
十一月己丑,戌时风迅急,从西北戌亥上来。
五年五月乙酉,子时风迅急,从西北戌亥上来。
七年正月丁卯,阳徵阴贼之日,时加子,风起迅急,从北方子丑上来,暴疾浪津,寅时止。
八年六月乙酉,时加子,风起迅急,暴疾浪津,发屋折木,尘沙,从西南未上来,因雷雨,须臾,风微雨止。
九年七月甲寅,阳羽廉贞之日,时加亥,风起迅急,从东方来,暴疾彭勃浪津,至乙卯阴贼时渐微,名羽动羽。
九月乙丑,时加未,雷,骤雨,风起迅急,暴疾浪津,从西北戌上来。
十月壬辰,阳羽奸邪之日,时加丑,风起从北方子丑上来,暴疾浪津,迅急,尘埃,五日寅时渐微,名羽动宫。
十年正月辛巳,阳商宽大之日,时加寅,风从西北上来,暴疾浪津,迅急,扬沙折木,酉时止。
二月甲辰,阳徵奸邪之日,时加辰,风起迅急,从西北亥上来,暴疾彭勃浪津,至酉时止。
三月丁酉,阳徵廉贞之日,时加未,风从北方子丑上来,迅急,暴疾浪津,戌时止。
七月庚申,阴角贪狼之日,时加午,风从东北丑上来,迅急浪津,至辛酉巳时渐微。
十一年二月庚寅,阳角廉贞之日,时加亥,风从西北亥上来,迅疾浪津,丑时渐微,为角动角。
七月甲寅,阳羽廉贞之日,时加巳,风从东北寅上来,迅疾浪津,发屋折木,戊夜渐微,为羽动徵。己巳,阳角宽大之日,时加未,风从戌上来,暴疾,良久止,为角动商及宫。
凡时无专恣,疑是阴阳相薄。
建武元年三月乙酉,未时风起,浪津暴急,从北方上来,应本传瞀乱。
建武二年、三年、四年,每秋七月、八月,辄大风,三吴尤甚,发屋折木,杀人。京房占:“狱吏暴,风害人。”时帝严刻。
永元元年七月十二日,大风,京师十围树及官府居民屋皆拔倒,应本传。
《传》又曰:“山之于地,君之象也。山崩者,君权损,京陵易处,世将变也。陵转为泽,贵将为贱也。”
建元二年夏,庐陵石阳县长溪水冲激山麓崩,长六七丈,下得柱千余口,皆十围,长者一丈,短者八九尺,头题有古文字,不可识。江淹以问王俭,俭云:“江东不闲隶书,此秦汉时柱也。”后年宫车晏驾,世变之象也。
永明二年秋,始兴曲江县山崩,壅底溪水成陂。京房占:“山崩,人主恶之。”
《传》又曰:“雷电所击,盖所感也。皆思心有尤之所致也。”
建元二年闰六月丙戌,戊夜震电。
四年五月五日,雷雹暗都,雷震于乐游安昌殿,电火焚荡尽。
永明八年四月六日,雷震,会稽山阴恒山保林寺刹上四破,电火烧塔,下佛面窗户不异也。
永明中,雷震东宫南门,无所伤毁,杀食官一人。
十一年三月,震于东斋,栋崩。左右密欲治缮,竟陵王子良曰:“此岂可治!留之志吾过,且旌天之爱我也。”明年,子良薨。
《传》又曰:“土气乱者,木金水火乱之。”
建武二年二月丁巳,地震。
永元元年七月,地日夜十八震。
九月十九日,地五震。
金者,西方,万物既成,杀气之始也。其于王事,兵戎战伐之道也。王者兴师动众,建立旗鼓,仗旄把钺,以诛残贼,止暴乱,杀伐应义,则金气从。工冶铸化,革形成器也。人君乐侵陵,好攻战,贪城邑,轻百姓之命,人民不安,内外骚动,则金失其性。盖冶铸不化,冰滞固坚,故曰金不从革,又曰维木沴金。
建武四年,明帝出旧宫送豫章王第二女绥安主降嫔,还上辇,辇上金翅无故自折落地。
《言传》曰:“言《易》之道,西方曰《兑》,为口。人君过差无度,刑法不一,敛从其重,或有师旅,炕阳之节,若动众劳民,是言不从。人君既失众,政令不从,孤阳持治,下畏君之重刑,阳气胜则旱象至,故曰厥罚常阳也。”
建元三年,大旱,时有虏寇。
永明三年,大旱,明年,唐宇之起。
建武二年,大旱,时虏寇方盛,皆动众之应也。
《言传》曰:“下既悲苦君上之行,又畏严刑而不敢正言,则必先发于歌谣。歌谣,口事也。口气逆则恶言,或有怪谣焉。”
宋泰始既失彭城,江南始传种消梨,先时所无,百姓争欲种植。识者曰:“当有姓萧而来者。”十余年,齐受禅。
元徽中,童谣曰:“襄阳白铜蹄,郎杀荆州儿。”后沈攸之反,雍州刺史张敬儿袭江陵,杀沈攸之子元琰等。
永明元年元日,有小人发白虎樽,既醉,与笔紥,不知所道,直云“忆高帝”。敕原其罪。
世祖起青溪旧宫,时人反之曰:“旧宫者,穷厩也。”及上崩后,宫人出居之。
永明初,百姓歌曰:“白马向城啼,欲得城边草。”后句间云“陶郎来”。白者金色,马者兵事。三年,妖贼唐宇之起,言唐来劳也。
世祖起禅灵寺初成,百姓纵观。或曰:“禅者授也,灵非美名,所授必不得其人。”后太孙立,见废也。
永明中,宫内坐起御食之外,皆为客食。世祖以客非家人名,改呼为别食,时人以为分别之象。少时,上晏驾。
文惠太子在东宫,作两头纤纤诗,后句云“磊磊落落玉山崩”,自此长王宰相相继薨徂,二宫晏驾。
文惠太子作七言诗,后句辄云“愁和谛”。后果有和帝禅位。
永明中,虏中童谣云:“黑水流北,赤火入齐。”寻而京师人家忽生火,赤于常火,热小微,贵贱争取以治病。法以此火灸桃板七炷,七日皆差。敕禁之,不能断。京师有病瘿者,以火灸数日而差。邻人笑曰:“病偶自差,岂火能为。”此人便觉颐间痒,明日瘿还如故。后梁以火德兴。
文惠太子起东田,时人反云:“后必有癫童。”果由太孙失位。
齐宋以来,民间语云:“扰攘建武上。”明帝初,诛害蕃戚,京师危骇。
永元元年,童谣曰:“洋洋千里流,流翣东城头。乌马乌皮袴,三更相告诉。脚跛不得起,误杀老姥子。”千里流者,江祏也。东城,遥光也。遥光夜举事,垣历生者乌皮袴褶往奔之。跛脚,亦遥光。老姥子,孝字之象,徐孝嗣也。
永元中,童谣云:“野猪虽嗃々,马子空闾渠。不知龙与虎,饮食江南墟。七九六十三,广莫人无余。乌集传舍头,今汝得宽休。但看三八后,摧折景阳楼。”识者解云“陈显达属猪,崔慧景属马”,非也。东昏侯属猪,马子未详,梁王属龙,萧颖胄属虎。崔慧景攻台,顿广莫门死,时年六十三。乌集传舍,即所谓“瞻乌爰止,于谁之屋”。三八二十四,起建元元年,至中兴二年,二十四年也。摧折景阳楼,亦高台倾之意也。言天下将去,乃得休息也。
齐、宋之际,民间语云“和起”,言以和颜而为变起也。后和帝立。
崔慧景围台城,有一五色幡,飞翔在云中,半日乃不见,众皆惊怪,相谓曰:“幡者,事寻当翻覆也。”数日而慧景败。
《言传》曰:“言气伤则民多口舌,故有口舌之痾。金者白,故有白眚,若有白为恶祥。”
宋昇明二年,飙风起建康县南塘里,吹帛一匹入云,风止,下御路。纪僧真启太祖当宋氏禅者,其有匹夫居之。
水,北方,冬藏万物,气至阴也,宗庙祭祀之象。死者精神放越不反,故为之庙以收其散,为之貌以收其魂神,而孝子得尽礼焉。敬之至,则神歆之,此则至阴之气从,则水气从沟渎随而流去,不为民害矣。人君不祷祀,简宗庙,废祭祀,逆天时,则雾水暴出,川水逆溢,坏邑轶乡,沉溺民人,故曰水不润下。
建元二年,吴、吴兴、义兴三郡大水。
二年夏,丹阳、吴二郡大水。
四年,大水。
永明五年夏,吴兴、义兴水雨伤稼。
六年,吴兴、义兴二郡大水。
建武二年冬,吴、晋陵二郡水雨伤稼。
永元元年七月,涛入石头,漂杀缘淮居民。应本传。
荆州城内有沙池,常漏水。萧颖胄为长史,水乃不漏,及颖胄亡,乃复竭。
《传》曰:“极阴气动,故有鱼孽。鱼孽者,常寒罚之符也。”
永明九年,盐官县石浦有海鱼乘潮来,水退不得去,长三十余丈,黑色无鳞,未死,有声如牛,土人呼为海燕,取其肉食之。
永元元年四月,有大鱼十二头入会稽上虞江,大者近二十余丈,小者十余丈,一入山阴称浦,一入永兴江,皆暍岸侧,百姓取食之。
《听传》曰:“不聪之象见,则妖生于耳,以类相动,故曰有鼓妖也。”一曰,声属鼓妖。
永明元年十一月癸卯夜,天东北有声,至戊夜。
《传》曰:“皇之不极,是谓不建,其咎在霿乱失听,故厥咎霿。”思心之咎亦雾。天者,正万物之始,王者,正万事之始,失中则害天气,类相动也。天者转于下而运于上,云者起于山而弥于天,天气动则其象应,故厥罚常阴。王者失中,臣下盛强,而蔽君明,则云阴亦众多而蔽天光也。
建元四年十月丙午,日入后土雾勃勃如火烟。
永明二年十一月己亥,四面土雾入人眼鼻,至辛丑止。
二年十一月丙子,日出后及日入后,四面土雾勃勃如火烟。
六年十一月庚戌,丙夜土雾竟天,昏塞浓厚,至六日未时小开,到甲夜后仍浓密,勃勃如火烟,辛惨,入人眼鼻。
八年十月壬申,夜土雾竟天,浓厚勃勃如火烟,气入人眼鼻,至九日辰时开除。
九年十月丙辰,昼夜恒昏雾勃勃如火烟,其气辛惨入人眼鼻,兼日色赤黄,至四日甲夜开除。
十年正月辛酉,酉初四面土雾勃勃如火烟,其气辛惨入人眼鼻。
《传》曰:“《易》曰‘乾为马’。逆天气,马多死,故曰有马祸。”一曰,马者,兵象也。将有寇戎之事,故马为怪。
建武四年,王晏出至草市,马惊走,鼓步从车而归,十余日,晏诛。
建武中,南岸有一兰马,走逐路上女子,女子窘急,走入人家床下避之,马终不置,发床食女子股脚间肉都尽。禁司以闻,敕杀此马,是后频有寇贼。
京房《易传》曰:“生子二胸以上,民谋其主。三手以上,臣谋其主。二口已上,国见惊以兵。三耳已上,是谓多听,国事无定。二鼻以上,国主久病。三足三臂已上,天下有兵。”其类甚多,盖以象占之。
永明五年,吴兴东迁民吴休之家女人双生二儿,胸以下齐以上合。
京房《易传》曰:“野兽入邑,其邑大虚。”又曰:“野兽无故入邑朝廷门及宫府中者,邑逆且虚。”
永明中,南海王子罕为南兖州刺史,有獐入广陵城,投井而死,又有象至广陵,是后刺史安陆王子敬于镇被害。
建武四年春,当郊治圆丘,宿设已毕,夜虎攫伤人。
建武中,有鹿入景皇寝庙,皆为上崩及禅代也。凡无占者,皆为不应本传。
赞曰:木怪夔魍,火为水妃。土实载物,金作明威。形声异迹,影响同归。皆由象应,莫不类推。
五行
《木传》说:"东方。在《易经》中,地上之木为《观》卦。所以木对于人来说,体现为威仪容貌。木,是春天生发之气的开始,是农业的根本。不耽误农时,使百姓一年服役不超过三天,实行十分之一的赋税,没有贪欲的图谋,那么木气就会顺遂。如果君主失去威仪,违背木的运行规律,田猎驰骋,不回宫室,饮食沉湎,不顾礼制,出入没有节制,频繁征发徭役,侵占百姓的农时,施行奸诈手段,掠夺百姓的财产,那么木就会失去它的本性。大概是说工匠制作车轮箭矢大多失败损坏,所以说'木不曲直'(木不能弯曲挺直)。"
宋泰豫元年,京师祗垣寺的皂荚树枯死。昇明末年,忽然又生长出花叶。《京房易传》说:"枯树在冬天生长,不出二年,国家有丧事,君子死亡。"其占验相同。后来刘宋禅让了帝位。
建元元年,朱爵<舟行>(船名)的华表柱上生长出枝叶。
建元初年,李子长出了毛。
建元二年,武陵沅头都尉治所有一棵桑树,正在冬天长出叶子。《京房易传》说:"树木在冬天开花,天下将有丧事。"其占验相同。过后二年,皇帝驾崩。
建元四年,巴州城西古楼脚下有数百年历史的柏木柱子,忽然开花。
永明六年,石子岗有一棵柏木,长二尺四寸,宽四寸半,化成了石头。当时皇帝多次出游巡幸,应验了本传所说"木失其性"。
永明年间,大<舟行>(船名)一艘船无故自行沉没,船艙中并没有水。
隆昌元年,庐陵王萧子卿斋屋的梁柱交接处无故流出鲜血。
建武初年,始安王萧遥光修建庙宇,截取东安寺的房屋来修直庙墙,截断屋梁时,流出水来如同眼泪。
《貌传》说:"丧失了威仪的规制,怠慢骄纵,称之为狂,就不严肃了。下位者不恭敬,上位者就没有威严。天下人既不恭敬,又放纵其骄恣,放纵了就不会顺从。不敬其君主,不服从其政令,那么阴气就会盛行,所以说其惩罚为常雨。"
永明八年四月,己巳日开始阴雨,白天有时短暂放晴,夜晚偶尔见到星月,连绵阴雨累积不停,到十七日才停止。
永明十一年四月辛巳朔日,从三月戊寅日开始下雨,其间偶尔短暂放晴,从四月一日又开始阴雨,白天有时见到太阳,夜晚偶尔见到月亮,随后又恢复阴雨,一直到七月才停止。
永泰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开始下雨,到永元元年五月二十一日才放晴。京房占辞说:"冬天多雨,天下饥荒。春天多雨,有小的兵祸。"当时北魏侵犯雍州,其余都应验了本传。
《传》说:"大雪,犹如庶征中的常雨,但程度更甚。雨,属阴。大雪,是阴气蓄积过甚的表现。一说与大水同象,称之为攻变为雪。"
建元二年闰月己丑日,下雪。
建元三年十一月,下雪,时而阴天时而昏暗,持续八十余日,到四年二月才停止。
《传》说:"雷在天地间相当于长子,因为它作为万物之首,与万物同出同入。所以雷出则万物出,雷入则万物入。雷是君主的象征,入则消除灾害,出则兴办利益。雷的微弱之气在正月出,有声的雷在二月出,八月入,其余微弱的在九月入。冬季三个月雷不应出现;如果阳气不能闭藏阴气,雷就会在冬季出现,带来危难而伤害万物。"
建元元年十月壬午日,夜晚有电光,接着雷声响起。
十一月庚戌日,有电光,过了一会儿雷声响起,很久才停止。
永明五年正月戊申日,夜晚西北方向有雷声。
永明六年十月甲申日,夜晚阴天细雨,开始听到西北方向有雷鸣。
永明七年正月甲子日,夜晚阴天,西南坤宫方向有雷鸣,发出隆隆一声后停止。
永明八年正月庚戌日,夜晚雷从坎宫水门方向响起,其声音隆隆,一声后停止。
永明九年二月丙子日,西北方向有电光,接着听到雷声隆隆,连续十声后停止。
永明十年二月庚戌日,夜晚南方有电光,接着听到雷声隆隆连续不断,到丁亥日停止。
十月庚子日,雷电从西北方向兴起。
十一月丁丑日,西南方向有亮光,接着听到雷声隐隐,响了两声后停止。西南方为坤宫。十二月甲申日,阴雨,有电光,接着听到西南及西北方向雷鸣,连续三声。丙申日,夜晚听到西北方向雷鸣连续二声。辛亥日,有雷雨。
《传》说:"下雹,是君臣关系的象征。阳气专一就形成雹,阴气专一就形成霰。阳气专一而阴气胁迫它,阴气盛而阳气逼迫它。雹,是阴气逼迫阳气的现象。霰,是阳气胁迫阴气的符验。《春秋》不记载霰,如同不记载月食一样。"
建元四年五月戊午朔日,下雹。
永明元年九月乙丑日,下雹如同蒜子大小,一会儿就停止了。
永明十一年四月辛亥日,下雹如同蒜子大小,一会儿就消失了。
《貌传》又说:"君主失节而狂乱,臣下怠慢而不恭敬,上下失道,轻视法律侵犯制度,不顾君主,因而导致连年饥荒。貌气毁坏,所以有鸡祸。"一说:"水年鸡多死及出现怪异,也是这个道理。上下互不信任,大臣奸邪作乱,百姓沦为寇盗,所以说其极恶。"一说:"百姓多受刑罚,有的形貌丑恶,风俗狂慢,改变节操法度,就会出现轻佻奇怪的服饰,所以说时则有服妖。"
永明年间,宫内流行穿用射猎锦纹的服饰,这是骑射兵戈的象征。到建武初年,北魏大举入侵。
永明年间,萧谌开创了博风帽后裙的样式,称为破后帽。世祖驾崩后,萧谌谋划废立皇帝,诛灭诸王。
永明末年,民间制作倚劝帽。等到海陵王被废,明帝即位,劝进之事,确实是倚立可待的。
建武年间,帽裙覆盖头顶;东昏侯时,认为裙应当在下,而现在却在上面,是不祥之兆,于是截断了帽裙。这是群下反上的象征。
永元年间,东昏侯自己制作游宴的衣服,缀以花彩锦绣,难以详细描述。群小又制作了四种帽子,帽子因形势而得名。第一种叫"山鹊归林",因为《诗经》说"《鹊巢》,夫人之德",东昏侯宠爱嬖妾淫乱,所以鹊归其林薮。第二种叫"兔子度坑",天意是说天下将有追逐兔子的事情。第三种叫"反缚黄离喽",黄离喽是黄口小鸟,反缚,是面缚的应验。第四种叫"凤皇度三桥",凤凰是吉祥的征兆,三桥,是梁王的宅第所在。
《貌传》又说:"危乱的征兆出现,天地的异象就会产生。木色青,所以称为青眚,是恶的祥兆。凡是貌气受伤的,金伤害木,木伤害金,冲气相互交通。"
延兴元年,海陵王刚即位,文惠太子墓冢上有一个东西像人,长数丈,青色,直冲上天,发出声音如雷鸣。
火,代表南方,散发光辉,发出炎热光亮而成为光明。君主面向光明而治理天下,大概是取这个象征。以知人善任为本分,谗佞之人已经远离,群贤在位,那么就会光明而火气顺遂了。君主如果疑惑不定,抛弃法律,不诛杀谗佞邪恶之人,那么谗言就会流行,在内离间骨肉至亲,在外疏远忠臣,以至于杀害世子,驱逐功臣,以妾为妻,那么火就会失去它的本性,上则灾及宗庙,下则灾及府榭,内则焚烧朝廷,外则焚烧宫阙台观,即使兴师动众,也不能挽救。
永明三年正月,甲夜西北方向有野火,火光上生出精光。西北有四道,东北有一道,都长七八尺,呈黄赤色。
三月庚午日,丙夜北方有野火,火光上生出精光,长六尺;戊夜又有一道,长五尺,都呈黄赤色。
永明四年正月丁亥日,夜晚有三处火精。
闰月丁巳日,夜晚有四处火精。
十二月辛酉日,夜晚东南方向有两道野火精。
永明五年十二月丙寅日,夜晚西北方向有野火,火上生出精光,一道,长三尺,呈黄白色。
永明六年十一月戊申日,夜晚西南及北面三面有野火,火生精光,九道,都长二尺,呈黄赤色。
永明九年二月丙寅日,甲夜北方有野火,火上生出精光,二道,西北又有一道,都长三尺,一会儿就消失了。
永元二年八月,宫内起火,烧毁了西斋璿仪殿及昭阳、显阳等殿,北到华林墙,西到秘阁,总共烧毁房屋三千余间。《京房易传》说:"君主不思道义,其妖异就是火烧宫殿。"秘阁着火与《春秋》记载的宣榭火灾相同,天意好像是说,既然没有纲纪法度,还要典籍文献做什么!
永元二年冬天,京师民间相互惊扰,说将要发生火灾,南岸人家往往在篱笆间发现布火缠,说是官府用此来禳除火灾。
永元三年正月,豫章郡天火烧毁三千余家。京房《易》占辞说:"天火下降烧毁民屋,这是所谓的乱治杀兵作。"这一年,台军与义师偏众在南江诸郡相互攻战。
永元三年二月,乾和殿西厢房起火,烧毁房屋三十间。当时西斋已经被火烧毁,皇帝迁居东斋,那是高宗曾经住过的宫殿。与烧宫的占验相同。
《传》又说:"犯上的人不被诛杀,那么草就会顶着霜雪而不死。或者诛杀不按时节,问题在于杀生大权失去控制,所以称为草妖。"一说:"草妖,是失去民心的象征。"
永元年间,御刀黄文济家斋前种的菖蒲,忽然开花,光影映照墙壁,形成五彩,他的儿子看见了,其余人看不见。不久,黄文济被杀。
刘歆《视传》中有羽虫之孽,指的就是鸡祸。班固依据《易经》认为鸡属于《巽》卦,现在以羽虫之孽来归类就是这样,依照刘歆的说法附在《视传》中。
建武二年,有大鸟聚集在建安,形状像水牛犊。这一年,该郡发生大水。
建武三年,大鸟聚集在东阳郡,太守沈约上表说:"鸟身具备五彩,赤色居多。"根据《乐纬叶图征》记载:"焦明鸟身体是赤色的,它到来是水灾的感应。"
永明二年四月,乌鸦在内殿东边的鸱尾上筑巢。
永明三年,大鸟聚集在会稽上虞。这一年,该县发生大水。
《传》说:"是水伤害火。"又说:"赤眚赤祥。"
建武四年,王晏之子王德元居住处的帷屏,无故有血洒在上面,过几天就散去了。王晏不久被诛杀。
《思心传》说:"心,是土的象征。思心不明智,其过错在于昏乱失纪。风在阳则为君主,在阴则为大臣的象征,专横放纵而气盛,所以惩罚是常风。心为五事之主,犹如土为五行之主。"一说:"阴阳相迫,偏气阳多则成风,其严重的就是常风。阴气多的,阴天而不下雨,其严重的就是常阴。"一说:"风在夜间兴起而白天昏暗,这与常阴同象。"
建元元年十一月庚戌日,风在夜间暴起,云雷交合昏暗,从戌亥方向上来。
建元四年十一月甲寅日,酉时风起稍快,到二更时下雪,风转为浪津(暴烈)。
永明四年二月丙寅日,巳时风迅急猛烈。
十一月己丑日,戌时风迅急猛烈,从西北戌亥方向上来。
永明五年五月乙酉日,子时风迅急猛烈,从西北戌亥方向上来。
永明七年正月丁卯日,是阳徵阴贼之日,时加子时,风起迅急,从北方子丑方向上来,暴疾浪津,寅时停止。
八年六月乙酉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