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二十四史

三国志 · 武文世王公传第二十

三国 · 陈寿 撰 [列传]

本卷为卷级对照(原文与白话未逐段对齐),请以原文为准。

武皇帝二十五男:卞皇后生文皇帝、任城威王彰、陈思王植、萧怀王熊,刘夫人生丰愍王昂、相殇王铄,环夫人生邓哀王冲、彭城王据、燕王宇,杜夫人生沛穆王林、中山恭王衮,秦夫人生济阳怀王玹、陈留恭王峻,尹夫人生范阳闵王矩,王昭仪生赵王幹,孙姬生临邑殇公子上、楚王彪、刚殇公子勤,李姬生谷城殇公子乘、郿戴公子整、灵殇公子京,周姬生樊安公均,刘姬生广宗殇公子棘,宋姬生东平灵王徽,赵姬生乐陵王茂。

丰愍王昂字子脩。弱冠举孝廉。随太祖南征,为张绣所害。无子。黄初二年追封,谥曰丰悼公。三年,以樊安公均子琬奉昂后,封中都公。其年徙封长子公。五年,追加昂号曰丰悼王。太和三年改昂谥曰愍王。嘉平六年,以琬袭昂爵为丰王。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二千七百户。琬薨,谥曰恭王。子廉嗣。

相殇王铄,早薨,太和三年追封谥。青龙元年,子愍王潜嗣,其年薨。二年,子怀王偃嗣,邑二千五百户,四年薨。无子,国除。正元二年,以乐陵王茂子阳都乡公竦继铄后。

邓哀王冲字仓舒。少聪察岐嶷,生五六岁,智意所及,有若成人之智。时孙权曾致巨象,太祖欲知其斤重,访之群下,咸莫能出其理。冲曰:“置象大船之上,而刻其水痕所至,称物以载之,则校可知矣。”太祖大悦,即施行焉。时军国多事,用刑严重。太祖马鞍在库,而为鼠所齧,库吏惧必死,议欲面缚首罪,犹惧不免。冲谓曰:“待三日中,然后自归。”冲于是以刀穿单衣,如鼠齧者,谬为失意,貌有愁色。太祖问之,冲对曰:“世俗以为鼠齧衣者,其主不吉。今单衣见齧,是以忧戚。”太祖曰:“此妄言耳,无所苦也。”俄而库吏以齧鞍闻,太祖笑曰:“儿衣在侧,尚齧,况鞍县柱乎?”一无所问。冲仁爱识达,皆此类也。凡应罪戮,而为冲微所辨理,赖以济宥者,前后数十。太祖数对群臣称述,有欲传后意。年十三,建安十三年疾病,太祖亲为请命。及亡,哀甚。文帝宽喻太祖,太祖曰:“此我之不幸,而汝曹之幸也。”言则流涕,为聘甄氏亡女与合葬,赠骑都尉印绶,命宛侯据子琮奉冲后。二十二年,封琮为邓侯。黄初二年,追赠谥冲曰邓哀侯,又追加号为公。三年,进琮爵,徙封冠军公。四年,徙封己氏公。太和五年,加冲号曰邓哀王。景初元年,琮坐于中尚方作禁物,削户三百,贬爵为都乡侯。三年,复为己氏公。正始七年,转封平阳公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千九百户。

彭城王据,建安十六年封范阳侯。二十二年,徙封宛侯。黄初二年,进爵为公。三年,为章陵王,其年徙封义阳。文帝以南方下湿,又以环太妃彭城人,徙封彭城。又徙封济阴。五年,诏曰:“先王建国,随时而制。汉祖增秦所置郡,至光武以天下损耗,并省郡县。以今比之,益不及焉。其改封诸王,皆为县王。”据改封定陶县。太和六年,改封诸王,皆以郡为国,据复封彭城。景初元年,据坐私遣人诣中尚方作禁物,削县二千户。三年,复所削户邑。正元、景元中累增邑,并前四千六百户。

燕王宇字彭祖。建安十六年,封都乡侯。二十二年,改封鲁阳侯。黄初二年,进爵为公。三年,为下邳王。五年,改封单父县。太和六年,改封燕王。明帝少与宇同止,常爱异之。及即位,宠赐与诸王殊。青龙三年,徵入朝。景初元年,还邺。二年夏,复徵诣京都。冬十二月,明帝疾笃,拜宇为大将军,属以后事。受署四日,宇深固让;帝意亦变,遂免宇官。三年夏,还邺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五千五百户。常道乡公奂,宇之子,入继大宗。

沛穆王林,建安十六年封饶阳侯。二十二年,徙封谯。黄初二年,进爵为公。三年,为谯王。五年,改封谯县。七年,徙封鄄城。太和六年,改封沛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四千七百户。林薨,子纬嗣。

中山恭王衮,建安二十一年封平乡侯。少好学,年十余岁能属文。每读书,文学左右常恐以精力为病,数谏止之,然性所乐,不能废也。二十二年,徙封东乡侯,其年又改封赞侯。黄初二年,进爵为公,官属皆贺,衮曰:“夫生深宫之中,不知稼穑之艰难,多骄逸之失。诸贤既庆其休,宜辅其阙。”每兄弟游娱,衮独覃思经典。文学防辅相与言曰:“受诏察公举错,有过当奏,及有善,亦宜以闻,不可匿其美也。”遂共表称陈衮美。衮闻之,大惊惧,责让文学曰:“脩身自守,常人之行耳,而诸君乃以上闻,是適所以增其负累也。且如有善,何患不闻,而遽共如是,是非益我者。”其戒慎如此。三年,为北海王。其年,黄龙见邺西漳水,衮上书赞颂。诏赐黄金十斤,诏曰:“昔唐叔归禾,东平献颂,斯皆骨肉赞美,以彰懿亲。王研精坟典,耽味道真,文雅焕炳,朕甚嘉之。王其克慎明德,以终令闻。”四年,改封赞王。七年,徙封濮阳。太和二年就国,尚约俭,教敕妃妾纺绩织纴,习为家人之事。五年冬,入朝。六年,改封中山。

初,衮来朝,犯京都禁。青龙元年,有司奏衮。诏曰:“王素敬慎,邂逅至此,其以议亲之典议之。”有司固执。诏削县二,户七百五十。衮忧惧,戒敕官属愈谨。帝嘉其意,二年,复所削县。三年秋,衮得疾病,诏遣太医视疾,殿中、虎贲赍手诏、赐珍膳相属,又遣太妃、沛王林并就省疾。衮疾困,敕令官属曰:“吾寡德忝宠,大命将尽。吾既好俭,而圣朝著终诰之制,为天下法。吾气绝之日,自殡及葬,务奉诏书。昔卫大夫蘧瑗葬濮阳,吾望其墓,常想其遗风,愿讬贤灵以弊发齿,营吾兆域,必往从之。礼:男子不卒妇人之手。亟以时成东堂。”堂成,名之曰遂志之堂,舆疾往居之。又令世子曰:“汝幼少,未闻义方,早为人君,但知乐,不知苦;不知苦,必将以骄奢为失也。接大臣,务以礼。虽非大臣,老者犹宜答拜。事兄以敬,恤弟以慈;兄弟有不良之行,当造膝谏之。谏之不从,流涕喻之;喻之不改,乃白其母。若犹不改,当以奏闻,并辞国土。与其守宠罹祸,不若贫贱全身也。此亦谓大罪恶耳,其微过细故,当掩覆之。嗟尔小子,慎脩乃身,奉圣朝以忠贞,事太妃以孝敬。闺闱之内,奉令于太妃;阃阈之外,受教于沛王。无怠乃心,以慰予灵。”其年薨。诏沛王林留讫葬,使大鸿胪持节典护丧事,宗正吊祭,赠赗甚厚。凡所著文章二万余言,才不及陈思王而好与之侔。子孚嗣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三千四百户。

济阳怀王玹,建安十六年封西乡侯。早薨,无子。二十年,以沛王林子赞袭玹爵邑,早薨,无子。文帝复以赞弟壹绍玹后。黄初二年,改封济阳侯。四年,进爵为公。太和四年,追进玹爵,谥曰怀公。六年,又进号曰怀王,追谥赞曰西乡哀侯。壹薨,谥曰悼公。子恒嗣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千九百户。

陈留恭王峻字子安,建安二十一年封郿侯。二十二年,徙封襄邑。黄初二年,进爵为公。三年,为陈留王。五年,改封襄邑县。太和六年,又封陈留。甘露四年薨。子澳嗣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四千七百户。

范阳闵王矩,早薨,无子。建安二十二年,以樊安公均子敏奉矩后,封临晋侯。黄初三年追封谥矩为范阳闵公。五年,改封敏范阳王。七年,徙封句阳,太和六年,追进矩号曰范阳闵王,改封敏琅邪王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三千四百户。敏薨,谥曰原王。子焜嗣。

赵王幹,建安二十年封高平亭侯。二十二年,徙封赖亭侯。其年改封弘农侯。黄初二年,进爵,徙封燕公。三年,为河间王。五年,改封乐城县。七年,徙封钜鹿。太和六年,改封赵王。幹母有宠于太祖。及文帝为嗣,幹母有力。文帝临崩,有遗诏,是以明帝常加恩意。青龙二年,私通宾客,为有司所奏,赐幹玺书诫诲之,曰:“《易》称‘开国承家,小人勿用’,《诗》著‘大车惟尘’之诫。自太祖受命创业,深睹治乱之源,鉴存亡之机,初封诸侯,训以恭慎之至言,辅以天下之端士,常称马援之遗诫,重诸侯宾客交通之禁,乃使与犯妖恶同。夫岂以此薄骨肉哉?徒欲使子弟无过失之愆,士民无伤害之悔耳。高祖践阼,祗慎万机,申著诸侯不朝之令。朕感诗人常棣之作,嘉采菽之义,亦缘诏文曰‘若有诏得诣京都’,故命诸王以朝聘之礼。而楚、中山并犯交通之禁,赵宗、戴捷咸伏其辜。近东平王复使属官殴寿张吏,有司举奏,朕裁削县。今有司以曹纂、王乔等因九族时节,集会王家,或非其时,皆违禁防。朕惟王幼少有恭顺之素,加受先帝顾命,欲崇恩礼,延乎后嗣,况近在王之身乎?且自非圣人,孰能无过?已诏有司宥王之失。古人有言:‘戒慎乎其所不睹,恐惧乎其所弗闻,莫见乎隐,莫显乎微,故君子慎其独焉。’叔父兹率先圣之典,以纂乃先帝之遗命,战战兢兢,靖恭厥位,称朕意焉。”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五千户。

临邑殇公子上,早薨。太和五年,追封谥。无后。

楚王彪字朱虎。建安二十一年,封寿春侯。黄初二年,进爵,徙封汝阳公。三年,封弋阳王。其年徙封吴王。五年,改封寿春县。七年,徙封白马。太和五年冬,朝京都。六年,改封楚。初,彪来朝,犯禁,青龙元年,为有司所奏,诏削县三,户千五百。二年,大赦,复所削县。景初三年,增户五百,并前三千户。嘉平元年,兖州刺史令狐愚与太尉王凌谋迎彪都许昌。语在凌传。乃遣傅及侍御史就国案验,收治诸相连及者。廷尉请徵彪治罪。于是依汉燕王旦故事,使兼廷尉大鸿胪持节赐彪玺书切责之,使自图焉。彪乃自杀。妃及诸子皆免为庶人,徙平原。彪之官属以下及监国谒者,坐知情无辅导之义,皆伏诛。国除为淮南郡。正元元年诏曰:“故楚王彪,背国附奸,身死嗣替,虽自取之,犹哀矜焉。夫含垢藏疾,亲亲之道也,其封彪世子嘉为常山真定王。”景元元年,增邑,并前二千五百户。

刚殇公子勤,早薨。太和五年追封谥。无后。

谷城殇公子乘,早薨。太和五年追封谥。无后。

郿戴公子整,奉从叔父郎中绍后。建安二十二年,封郿侯。二十三年薨。无子。黄初二年追进爵,谥曰戴公。以彭城王据子范奉整后。三年,封平氏侯。四年,徙封成武。太和三年,进爵为公。青龙三年薨。谥曰悼公。无后。四年,诏以范弟东安乡公阐为郿公,奉整后。正元、景元中、累增邑,并前千八百户。

灵殇公子京,早薨。太和五年追封谥。无后。

樊安公均,奉叔父蓟恭公彬后。建安二十二年,封樊侯。二十四年薨。子抗嗣。黄初二年,追进公爵,谥曰安公。三年,徙封抗蓟公。四年,徙封屯留公。景初元年薨,谥曰定公。子谌嗣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千九百户。

广宗殇公子棘,早薨。太和五年追封谥。无后。

东平灵王徽,奉叔公朗陵哀侯玉后。建安二十二年,封历城侯。黄初二年,进爵为公。三年,为庐江王。四年,徙封寿张王。五年,改封寿张县。太和六年,改封东平。青龙二年,徽使官属挝寿张县吏,为有司所奏。诏削县一,户五百。其年复所削县。正始三年薨。子翕嗣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三千四百户。

乐陵王茂,建安二十二年封万岁亭侯。二十三年,改封平舆侯。黄初三年,进爵,徙封乘氏公。七年,徙封中丘。茂性傲佷,少无宠于太祖。及文帝世,又独不王。太和元年,徙封聊城公,其年为王。诏曰:“昔象之为虐至甚,而大舜犹侯之有庳。近汉氏淮南、阜陵,皆为乱臣逆子,而犹或及身而复国,或至子而锡土。有虞建之于上古,汉文、明、章行之乎前代,斯皆敦叙亲亲之厚义也。聊城公茂少不闲礼教,长不务善道。先帝以为古之立诸侯也,皆命贤者,故姬姓有未必侯者,是以独不王茂。太皇太后数以为言。如闻茂顷来少知悔昔之非,欲脩善将来。君子与其进,不保其往也。今封茂为聊城王,以慰太皇太后下流之念。”六年,改封曲阳王。正始三年,东平灵王薨,茂称嗌痛,不肯发哀,居处出入自若。有司奏除国土,诏削县一,户五百。五年,徙封乐陵,诏以茂租奉少,诸子多,复所削户,又增户七百。嘉平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五千户。

文皇帝九男:甄氏皇后生明帝,李贵人生赞哀王协,潘淑媛生北海悼王蕤,朱淑媛生东武阳怀王鉴,仇昭仪生东海定王霖,徐姬生元城哀王礼,苏姬生邯郸怀王邕,张姬生清河悼王贡,宋姬生广平哀王俨。

赞哀王协,早薨。太和五年追封谥曰经殇公。青龙二年,更追改号谥。三年,子殇王寻嗣。景初三年,增户五百,并前三千户。正始九年薨。无子。国除。

北海悼王蕤,黄初七年,明帝即位,立为阳平县王。太和六年,改封北海。青龙元年薨。二年,以琅邪王子赞奉蕤后,封昌乡公。景初二年,立为饶安王。正始七年,徙封文安。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三千五百户。

东武阳怀王鉴,黄初六年立。其年薨。青龙三年赐谥。无子。国除。

东海定王霖,黄初三年立为河东王。六年,改封馆陶县。明帝即位,以先帝遗意,爱宠霖异于诸国。而霖性粗暴,闺门之内,婢妾之间,多所残害。太和六年,改封东海。嘉平元年薨。子启嗣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六千二百户。高贵乡公髦,霖之子也,入继大宗。

元城哀王礼,黄初二年封秦公,以京兆郡为国。三年,改为京兆王。六年,改封元城王。太和三年薨。五年,以任城王楷子悌嗣礼后。六年,改封梁王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四千五百户。

邯郸怀王邕,黄初二年封淮南公,以九江郡为国。三年,进为淮南王。四年,改封陈。六年,改封邯郸。太和三年薨。五年,以任城王楷子温嗣邕后。六年,改封鲁阳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并前四千四百户。

清河悼王贡,黄初三年封。四年薨。无子。国除。

广平哀王俨,黄初三年封。四年薨。无子。国除。

评曰:魏氏王公,既徒有国土之名,而无社稷之实,又禁防壅隔,同于囹圄;位号靡定,大小岁易;骨肉之恩乖,常棣之义废。为法之弊,一至于此乎!

武皇帝(曹操)有二十五个儿子:卞皇后生文皇帝(曹丕)、任城威王曹彰、陈思王曹植、萧怀王曹熊;刘夫人生丰愍王曹昂、相殇王曹铄;环夫人生邓哀王曹冲、彭城王曹据、燕王曹宇;杜夫人生沛穆王曹林、中山恭王曹衮;秦夫人生济阳怀王曹玹、陈留恭王曹峻;尹夫人生范阳闵王曹矩;王昭仪生赵王曹幹;孙姬生临邑殇公子上、楚王曹彪、刚殇公子勤;李姬生谷城殇公子乘、郿戴公子整、灵殇公子京;周姬生樊安公曹均;刘姬生广宗殇公子棘;宋姬生东平灵王曹徽;赵姬生乐陵王曹茂。

丰愍王曹昂,字子脩。二十岁时被推举为孝廉。跟随太祖(曹操)南征时,被张绣所害。没有儿子。黄初二年被追封,谥号为丰悼公。三年,以樊安公曹均之子曹琬奉祀曹昂之后,封为中都公。同年改封为长子公。五年,追加曹昂爵号为丰悼王。太和三年改曹昂谥号为愍王。嘉平六年,以曹琬继承曹昂的爵位,封为丰王。正元、景元年间,多次增加封邑,加上以前的共二千七百户。曹琬去世,谥号为恭王。其子曹廉继承爵位。

相殇王曹铄,早年去世。太和三年追封谥号。青龙元年,其子愍王曹潜继承爵位,同年去世。二年,其子怀王曹偃继承爵位,封邑二千五百户,四年去世。没有儿子,封国被废除。正元二年,以乐陵王曹茂之子阳都乡公曹竦继为曹铄之后。

邓哀王曹冲,字仓舒。年少时聪明明察,幼年早慧,长到五六岁时,智力所达到的程度,有如同成年人一般的智慧。当时孙权曾经送来一头大象,太祖想知道它的重量,向群臣询问,都不能想出办法。曹冲说:"把象放到大船上,刻下水面达到的痕迹,再用其他东西装载上去称重,就可以比较知道了。"太祖非常高兴,立即施行。当时军国事务繁多,用刑严厉。太祖的马鞍放在仓库中,被老鼠咬坏,库吏害怕必死无疑,商议想要反绑双手当面请罪,还担心不能免罪。曹冲对他说:"等三天之后,再去自首。"曹冲于是用刀刺穿自己的单衣,像被老鼠咬过一样,假装失意,面有愁容。太祖问他,曹冲回答说:"世俗认为老鼠咬衣服,主人不吉利。现在单衣被咬,所以忧愁。"太祖说:"这是胡说罢了,不必苦恼。"不久库吏报告马鞍被咬之事,太祖笑着说:"我儿的衣服就在身边,尚且被咬,何况马鞍悬挂在柱子上呢?"完全没有追究。曹冲仁爱明理,都是这一类的事。凡是有罪应当被杀,而被曹冲暗中辩明道理,依靠他得以宽恕的,前后有几十人。太祖多次对群臣称赞他,有想把王位传给他的意思。十三岁时,建安十三年患病,太祖亲自为他祈求保命。等到去世,非常哀痛。文帝宽慰太祖,太祖说:"这是我的不幸,却是你们的幸运。"说着就流下眼泪,为他聘娶甄氏亡女合葬,赠给骑都尉印绶,命宛侯曹据之子曹琮奉祀曹冲之后。二十二年,封曹琮为邓侯。黄初二年,追赠曹冲谥号为邓哀侯,又追加爵号为公。三年,晋升曹琮的爵位,改封为冠军公。四年,改封为己氏公。太和五年,加封曹冲爵号为邓哀王。景初元年,曹琮因在中尚方制作违禁物品获罪,削减封户三百,贬爵为都乡侯。三年,恢复为己氏公。正始七年,改封为平阳公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年间,多次增加封邑,加上以前的共一千九百户。

彭城王曹据,建安十六年封为范阳侯。二十二年,改封为宛侯。黄初二年,晋升爵位为公。三年,封为章陵王,同年改封为义阳王。文帝因为南方低洼潮湿,又因为环太妃是彭城人,所以改封为彭城王。又改封为济阴王。五年,下诏说:"先王建立封国,根据时势而制定。汉高祖增加秦朝所设置的郡,到光武帝时因为天下损耗,合并裁减郡县。以现在与那时相比,更加不如。现在改封诸王,都为县王。"曹据改封为定陶县王。太和六年,改封诸王,都以郡为国,曹据又封为彭城王。景初元年,曹据因私自派人前往中尚方制作违禁物品获罪,削减封县二千户。三年,恢复所削减的封邑。正元、景元年间多次增加封邑,加上以前的共四千六百户。

燕王曹宇,字彭祖。建安十六年,封为都乡侯。二十二年,改封为鲁阳侯。黄初二年,晋升爵位为公。三年,封为下邳王。五年,改封为单父县王。太和六年,改封为燕王。明帝年少时与曹宇同住,常常喜爱他,对他另眼相看。等到即位后,恩宠赏赐与其他诸王不同。青龙三年,征召入朝。景初元年,返回邺城。二年夏天,又征召到京都。冬十二月,明帝病重,任命曹宇为大将军,把后事托付给他。接受任命四天后,曹宇坚决推辞;皇帝的心意也改变了,于是免去曹宇的官职。三年夏天,返回邺城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年间,多次增加封邑,加上以前的共五千五百户。常道乡公曹奂,是曹宇之子,入继大宗。

沛穆王曹林,建安十六年封为饶阳侯。二十二年,改封为谯侯。黄初二年,晋升爵位为公。三年,封为谯王。五年,改封为谯县王。七年,改封为鄄城王。太和六年,改封为沛王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年间,多次增加封邑,加上以前的共四千七百户。曹林去世,其子曹纬继承爵位。

中山恭王曹衮,建安二十一年封为平乡侯。年少时喜好学习,十几岁就能写文章。每次读书时,身边的文学侍从常常担心他因精力过度而生病,多次劝谏阻止他,但他天性喜欢读书,不能废止。二十二年,改封为东乡侯,同年又改封为赞侯。黄初二年,晋升爵位为公,官属都来祝贺,曹衮说:"生长在深宫之中,不知道耕种收获的艰难,多有骄奢安逸的过失。诸位既然庆贺我的福庆,应当辅助我的不足。"每次兄弟们游玩娱乐时,曹衮独自深思经典。文学侍从和防辅官员一起议论说:"受诏监察公的举止,有过失应当上奏,如果有善行,也应当上报,不可隐瞒他的美德。"于是共同上表称颂曹衮的美德。曹衮听说后,非常惊恐,责备文学侍从说:"修身自守,是常人的品行罢了,而诸位却上报给朝廷,这恰恰是增加我的负担。况且如果有善行,何愁不被听闻,却仓促地这样做,这不是对我有益的事。"他就是这样戒慎。三年,封为北海王。同年,黄龙出现在邺城西边的漳水,曹衮上书赞颂。诏令赐黄金十斤,诏书说:"从前唐叔进献嘉禾,东平王进献颂文,这都是骨肉之亲的赞美,以彰显至亲之谊。王研究精通古代典籍,沉迷于道德真谛,文采华美,朕非常赞赏。王应当能够谨慎地修养明德,以成就美好的名声。"四年,改封为赞王。七年,改封为濮阳王。太和二年前往封国,崇尚节俭,教导妃妾纺线织布,学习做平民百姓的事情。五年冬,入朝。六年,改封为中山王。

当初,曹衮来朝觐时,违犯了京都的禁令。青龙元年,有司上奏弹劾曹衮。诏书说:"王一向恭敬谨慎,偶然至此,应当以议亲的典章来讨论此事。"有司坚持己见。诏令削减封县二县,七百五十户。曹衮忧愁恐惧,告诫官属更加谨慎。皇帝赞赏他的心意,二年,恢复所削减的封县。三年秋,曹衮患病,诏令派遣太医诊视疾病,殿中、虎贲携带手诏、赐给珍贵膳食接连不断,又派遣太妃、沛王曹林一同前往探视病情。曹衮病重,命令官属说:"我德行浅薄,愧受恩宠,大命将尽。我既然喜好节俭,而圣朝有明确的临终制度,为天下之法。我气绝之日,从入殓到安葬,务必遵照诏书。从前卫国大夫蘧瑗葬在濮阳,我望见他的坟墓,常常追想他的遗风,愿托身于贤者的灵旁以终老,营造我的墓地,一定要依从那里。礼制规定:男子不死于妇人之手。赶快按时建成东堂。"堂建成后,命名为遂志之堂,抱病前往居住。又命令世子说:"你年幼,未曾听闻做人的正道,早年为人之君,只知道快乐,不知道苦楚;不知道苦楚,必将以骄奢为过失。接待大臣,务必以礼相待。即使不是大臣,年老者也应当回拜。侍奉兄长要恭敬,体恤弟弟要慈爱;兄弟有不良的行为,应当当面劝谏。劝谏不听,就流泪开导;开导不改,才禀告其母。如果还不改,应当上奏朝廷,并辞去国土。与其守着恩宠遭受祸患,不如贫贱保全自身。这也是指大的罪恶罢了,那些微小的过失和细故,应当遮掩庇护。唉,你这小子,要谨慎修养自身,以忠贞侍奉圣朝,以孝敬侍奉太妃。闺门之内,听从太妃的命令;家门之外,接受沛王的教诲。不要懈怠你的心,以安慰我的亡灵。"同年去世。诏令沛王曹林留到葬礼结束,派遣大鸿胪持节主持丧事,宗正吊唁祭奠,赠送给丧家的财物非常丰厚。所著文章共二万多字,才华不及陈思王曹植,但喜好与他相比。其子曹孚继承爵位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年间,多次增加封邑,加上以前的共三千四百户。

济阳怀王曹玹,建安十六年封为西乡侯。早年去世,没有儿子。二十年,以沛王曹林之子曹赞继承曹玹的爵邑,早年去世,没有儿子。文帝又以曹赞之弟曹壹继为曹玹之后。黄初二年,改封为济阳侯。四年,晋升爵位为公。太和四年,追进曹玹的爵位,谥号为怀公。六年,又追进爵号为怀王,追谥曹赞为西乡哀侯。曹壹去世,谥号为悼公。其子曹恒继承爵位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年间,多次增加封邑,加上以前的共一千九百户。

陈留恭王曹峻,字子安,建安二十一年封为郿侯。二十二年,改封为襄邑侯。黄初二年,晋升爵位为公。三年,封为陈留王。五年,改封为襄邑县王。太和六年,又封为陈留王。甘露四年去世。其子曹澳继承爵位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年间,多次增加封邑,加上以前的共四千七百户。

范阳闵王曹矩,早年去世,没有儿子。建安二十二年,以樊安公曹均之子曹敏奉祀曹矩之后,封为临晋侯。黄初三年追封曹矩谥号为范阳闵公。五年,改封曹敏为范阳王。七年,改封为句阳王。太和六年,追进曹矩爵号为范阳闵王,改封曹敏为琅邪王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年间,多次增加封邑,加上以前的共三千四百户。曹敏去世,谥号为原王。其子曹焜继承爵位。

赵王曹幹,建安二十年封为高平亭侯。二十二年,改封为赖亭侯。同年改封为弘农侯。黄初二年,晋升爵位,改封为燕公。三年,封为河间王。五年,改封为乐城县王。七年,改封为钜鹿王。太和六年,改封为赵王。曹幹的母亲受太祖宠爱。等到文帝被立为继承人时,曹幹的母亲出了力。文帝临终时,留有遗诏,因此明帝常常加以恩待。青龙二年,私自结交宾客,被有司上奏,赐给曹幹玺书告诫他说:"《易经》说'开国承家,小人勿用',《诗经》有'大车惟尘'的告诫。自从太祖受命创业,深刻洞察治乱的根源,借鉴存亡的征兆,初封诸侯时,用恭敬谨慎的至理名言训诫,用天下的正直之士辅助,常常称述马援的遗诫,重视诸侯宾客交往的禁令,竟使与犯妖恶之罪同罚。难道是因为这样就看轻骨肉吗?只是想让子弟没有过失之罪,士民没有伤害之悔罢了。高祖即位,谨慎处理万机,重申诸侯不朝觐的命令。朕有感于诗人《常棣》之作,赞赏《采菽》之义,也依据诏文说'若有诏得诣京都',所以命令诸王以朝聘之礼入朝。而楚王、中山王都违犯了交往的禁令,赵宗、戴捷都受到惩罚。近来东平王又使属官殴打寿张县吏,有司上奏,朕裁决削减封县。现在有司以曹纂、王乔等人因九族时节,在王家集会,有的不合时宜,都违犯了禁令。朕考虑到王年幼时有恭顺的素行,加上受先帝遗命,想要尊崇恩礼,延续到后代,何况近在王自身呢?况且除非圣人,谁能无过?已诏令有司宽恕王的过失。古人有言:'在看不见的地方戒慎,在听不到的地方恐惧,没有比隐蔽处更显见的,没有比细微处更明显的,所以君子慎独。'叔父现在应当率先遵行圣人的典章,以继承先帝的遗命,战战兢兢,恭敬地守其位,以称朕意。"景初、正元、景元年间,多次增加封邑,加上以前的共五千户。

临邑殇公子上,早年去世。太和五年追封谥号。没有后代。

楚王曹彪,字朱虎。建安二十一年,封为寿春侯。黄初二年,晋升爵位,改封为汝阳公。三年,封为弋阳王。同年改封为吴王。五年,改封为寿春县王。七年,改封为白马王。太和五年冬,到京都朝觐。六年,改封为楚王。当初,曹彪来朝觐时,违犯禁令,青龙元年,被有司上奏,诏令削减封县三县,一千五百户。二年,大赦,恢复所削减的封县。景初三年,增加封户五百,加上以前的共三千户。嘉平元年,兖州刺史令狐愚与太尉王凌谋划迎接曹彪到许昌建都。此事记载在王凌传中。于是派遣傅及侍御史到封国查验证实,逮捕治罪所有牵连的人。廷尉请求征召曹彪治罪。于是依照汉朝燕王刘旦的旧例,派遣兼廷尉大鸿胪持节赐给曹彪玺书严厉责备他,让他自行处置。曹彪于是自杀。王妃及诸子都免为平民,迁徙到平原。曹彪的官属以下及监国谒者,因知情而不尽辅导之义,都被处死。封国废除,改为淮南郡。正元元年诏书说:"故楚王曹彪,背叛国家依附奸人,身死嗣绝,虽然是自取灭亡,仍然令人哀怜。含垢藏疾,是亲亲之道,现封曹彪世子曹嘉为常山真定王。"景元元年,增加封邑,加上以前的共二千五百户。

刚殇公子勤,早年去世。太和五年追封谥号。没有后代。

谷城殇公子乘,早年去世。太和五年追封谥号。没有后代。

郿戴公子整,奉祀堂叔父郎中曹绍之后。建安二十二年,封为郿侯。二十三年去世。没有儿子。黄初二年追进爵位,谥号为戴公。以彭城王曹据之子曹范奉祀曹整之后。三年,封为平氏侯。四年,改封为成武侯。太和三年,晋升爵位为公。青龙三年去世。谥号为悼公。没有后代。四年,诏令以曹范之弟东安乡公曹阐为郿公,奉祀曹整之后。正元、景元年间,多次增加封邑,加上以前的共一千八百户。

灵殇公子京,早年去世。太和五年追封谥号。没有后代。

樊安公曹均,奉祀叔父蓟恭公曹彬之后。建安二十二年,封为樊侯。二十四年去世。其子曹抗继承爵位。黄初二年,追进公爵,谥号为安公。三年,改封曹抗为蓟公。四年,改封为屯留公。景初元年去世,谥号为定公。其子曹谌继承爵位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年间,多次增加封邑,加上以前的共一千九百户。

广宗殇公子棘,早年去世。太和五年追封谥号。没有后代。

东平灵王曹徽,奉祀叔公朗陵哀侯曹玉之后。建安二十二年,封为历城侯。黄初二年,晋升爵位为公。三年,封为庐江王。四年,改封为寿张王。五年,改封为寿张县王。太和六年,改封为东平王。青龙二年,曹徽使属官殴打寿张县吏,被有司上奏。诏令削减封县一县,五百户。同年恢复所削减的封县。正始三年去世。其子曹翕继承爵位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年间,多次增加封邑,加上以前的共三千四百户。

乐陵王曹茂,建安二十二年封为万岁亭侯。二十三年,改封为平舆侯。黄初三年,晋升爵位,改封为乘氏公。七年,改封为中丘王。曹茂性格傲慢狠戾,年少时不受太祖宠爱。到文帝时,又唯独他没有封王。太和元年,改封为聊城公,同年封为王。诏书说:"从前象的暴虐到了极点,而大舜仍然封他为有庳之侯。近世汉代的淮南王、阜陵王,都是乱臣逆子,而还有的在身时恢复封国,有的到儿子时赐给封土。有虞氏在上古建立这种做法,汉文帝、明帝、章帝在前代施行,这都是敦厚亲亲之义的体现。聊城公曹茂年少时不懂礼教,长大后不务善道。先帝认为古代建立诸侯,都是任命贤者,所以姬姓也未必都封侯,因此唯独不封曹茂为王。太皇太后多次为此说话。听说曹茂近来稍知悔改过去的错误,想要修养善行于将来。君子赞许他的进步,不保证他的过去。现在封曹茂为聊城王,以安慰太皇太后下流的思念。"六年,改封为曲阳王。正始三年,东平灵王去世,曹茂声称咽喉疼痛,不肯发丧,起居出入如常。有司上奏请求废除封国,诏令削减封县一县,五百户。五年,改封为乐陵王,诏令因为曹茂租俸少,儿子多,恢复所削减的封户,又增加封户七百。嘉平、正元、景元年间,多次增加封邑,加上以前的共五千户。

文皇帝(曹丕)有九个儿子:甄氏皇后生明帝(曹叡),李贵人生赞哀王曹协,潘淑媛生北海悼王曹蕤,朱淑媛生东武阳怀王曹鉴,仇昭仪生东海定王曹霖,徐姬生元城哀王曹礼,苏姬生邯郸怀王曹邕,张姬生清河悼王曹贡,宋姬生广平哀王曹俨。

赞哀王曹协,早年去世。太和五年追封谥号为经殇公。青龙二年,更改追封爵号谥号。三年,其子殇王曹寻继承爵位。景初三年,增加封户五百,加上以前的共三千户。正始九年去世。没有儿子。封国废除。

北海悼王曹蕤,黄初七年,明帝即位,封为阳平县王。太和六年,改封为北海王。青龙元年去世。二年,以琅邪王之子曹赞奉祀曹蕤之后,封为昌乡公。景初二年,立为饶安王。正始七年,改封为文安王。正元、景元年间,多次增加封邑,加上以前的共三千五百户。

东武阳怀王曹鉴,黄初六年立为王。同年去世。青龙三年赐谥号。没有儿子。封国废除。

东海定王曹霖,黄初三年立为河东王。六年,改封为馆陶县王。明帝即位,因为先帝的遗意,对曹霖的宠爱与其他诸国不同。而曹霖性格粗暴,闺门之内,婢妾之间,多有残害。太和六年,改封为东海王。嘉平元年去世。其子曹启继承爵位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年间,多次增加封邑,加上以前的共六千二百户。高贵乡公曹髦,是曹霖之子,入继大宗。

元城哀王曹礼,黄初二年封为秦公,以京兆郡为封国。三年,改为京兆王。六年,改封为元城王。太和三年去世。五年,以任城王曹楷之子曹悌继为曹礼之后。六年,改封为梁王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年间,多次增加封邑,加上以前的共四千五百户。

邯郸怀王曹邕,黄初二年封为淮南公,以九江郡为封国。三年,进封为淮南王。四年,改封为陈王。六年,改封为邯郸王。太和三年去世。五年,以任城王曹楷之子曹温继为曹邕之后。六年,改封为鲁阳王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年间,多次增加封邑,加上以前的共四千四百户。

清河悼王曹贡,黄初三年封为王。四年去世。没有儿子。封国废除。

广平哀王曹俨,黄初三年封为王。四年去世。没有儿子。封国废除。

史评说:魏氏的王公,既然空有国土之名,而没有社稷之实,又禁令防范壅塞隔绝,如同监狱;位号没有定准,大小年年变更;骨肉之恩乖违,常棣之义废弃。作为法律的弊端,竟然到了这种地步吗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