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定国字曼倩西汉
东海郯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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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略
其父于公为县狱吏、郡决曹,决狱平。定国少学法于父,补廷尉史,迁御史中丞。上书谏昌邑王淫乱,王废后超迁。为廷尉十八年,迁御史大夫,代黄霸为丞相,封西平侯。永光元年,惶恐上书自劾,归侯印,乞骸骨。—— 汉书
元帝即位,玄成为少府,迁太子太傅,至御史大夫。永光中,代于定国为丞相。—— 汉书
廷尉于定国,执宪详平,天下自以不冤。丙吉荐其可代相位,后为御史大夫、丞相。—— 汉书
东海郯人
其父于公为县狱吏、郡决曹,决狱平。定国少学法于父,补廷尉史,迁御史中丞。上书谏昌邑王淫乱,王废后超迁。为廷尉十八年,迁御史大夫,代黄霸为丞相,封西平侯。永光元年,惶恐上书自劾,归侯印,乞骸骨。—— 汉书
元帝即位,玄成为少府,迁太子太傅,至御史大夫。永光中,代于定国为丞相。—— 汉书
廷尉于定国,执宪详平,天下自以不冤。丙吉荐其可代相位,后为御史大夫、丞相。—— 汉书